浙江省档案局赴台湾进行档案文化学习交流考察报告


发布日期: 2012 - 07 - 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浙江省档案学会


为进一步加强两岸档案界的学术交流,深化对海峡两岸历史的认识,探索两岸档案事业发展的前景,应台湾“高雄市中华两岸文经专业人才交流协会”的邀请,以浙江省档案学会副理事长吴玲为团长的20人考察团,于2012年6月27日至7月4日,赴台湾进行了档案文化建设的学习交流与考察。在台考察期间,我们先后走访了台北、高雄、花莲、肯丁等城市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图书馆,参观了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适纪念馆、基隆女中图书馆,听取了台湾档案管理局有关专家的讲座并进行了两岸档案文化的互动交流。通过此次学术交流活动,我们感受了台湾日益发展的档案工作、富有特色的档案文化以及精湛瞩目的传统文化艺术。此行,时间短,行程满,但所见所闻收获颇丰。现将学习交流考察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适纪念馆

中央研究院是民国时期中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直接隶属于总统府。1928年在南京成立,1949年国民党迁台后,在台复建,成为台湾最高学术研究机关,1955年成立近代史研究所。主要职责为实行科学研究,指导、联络、奖励学术研究。历任院长有蔡元培、朱家骅、胡适等。中央研究院的展馆非常多,有胡适纪念馆、胡适公墓、傅斯年纪念室、历史文物陈列馆、民族学研究所博物馆、岭南美术馆等。

先生(1891-1962)是近代中国著名的学者,曾任北大文学院院长、驻美大使、北大校长及中央研究院院长。在二十世纪初期,他提倡白话文,几乎成了中国新思潮的总汇。纪念馆原是他晚年回台湾就任院长时的住宅,于1962年成立。故居部分,其建筑、廊道、摆设等格局,大体上仍保持先生生前生活起居的原有风貌:而陈列室则展示了先生的著作、遗物、手稿、照片、声音及在台湾的记录影片等。

1957年11月4日,蒋介石明令胡适为中央研究院院长,当时他寓居美国。因为健康关系,不克立即来台,直至1958年4月方回台接任院长。我们在展厅中看到了先生出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的任命令。他就任后,领导学术发展,积劳成疾,数度心脏病发。1962年2月24日,第五次院士会议酒会结束送客时,突然心脏病复发,与世长辞。

(二)档案鉴选、征集与档案文化的学习交流

在台湾有关部门的安排下,我们有幸听取了台湾档案局副局长先生的讲座并进行了两岸档案文化的互动交流。张副局长是台湾档案界的资深专家,尤其在档案鉴定方面建树颇丰。他向我们详细阐述了档案鉴定的定义为档案鉴定(appraisal)系对于组织的业务活动进行行政、法律、财务及历史研究需要评估,以决定应予保存的档案、保存年限及移转或销毁等最终清理方式,以配合政府权责稽凭及组织、研究者或其它使用者的需要。提出了档案鉴定的途径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个案内容鉴定与循环的鉴定过程中累积经验(「二二八档案项目征集之鉴选」为档案项目协商鉴定之首例);第二阶段:强化职能鉴定,并辅以个别案卷内容检视;第三阶段:推展宏观分析与整合鉴定途径,并建立档案审选之上位策略指导。并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台湾的《机关档案分类及保存年限区分表》

在鉴定方法上提出:各国于档案鉴定过程均借重相关机关协商、内部单位联合审查及学者专家之专业咨询(专家小组法),整合国家档案主管机关、档案产生或保管机关与相关审查机关评估意见,并重视大众评论及外部利害关系人或档案使用者意见咨询,以期集思广益;必要时,常弹性采取文献分析法、实地审查、资深机关人员访谈、业务处理程序检核、鉴定基准检核表法、档案产生者分级、项目调查(含过去档案利用情形之调查统计)、舆情信息搜集、焦点群体座谈(focus group)及研讨会等方式,以了解其清理需求与观点,并运用选择法,选取具代表性或例外性的档案进行内容检视。依据《档案保存价值鉴定规范》规定,档案保存价值鉴定,应依鉴定目的、档案性质、数量及范围,采下列一种或数种方法为之;必要时,得成立鉴定小组: 邀请学者专家鉴定;邀请利害关系人参与分析;邀集业务单位会审;进行档案内容实地审查;选择代表性档案审查;举办公听会;公开信息征询大众评论;选择鉴定基准进行检核;办理焦点群体座谈;调查或访问相关人、事、物以及其它适当方法。

在电子档案的鉴定方面,进行 “内容鉴定”与“技术鉴定”,尤强化技术分析;采用“真实性”、“完整性”、“可及性”、“可操作处理”、“保存之技术可行性”、“关联性”及“业务信息系统或档案保存系统”等衡量基准,评析档案信息内容、重要性、机关是否拥有档案保存、应用所需信息技术与保存成本,并检视系统软、硬件环境、储存媒体、格式、编码及算法之安全强度等信息,了解该档案在法律、信息与历史研究方面的价值与未来保存、应用可能面临的软、硬件技术问题,与储存于其它媒体之机关档案并同鉴定,并研拟转置策略,俾确认其保存年限及清理方式。

在学习交流互动时,学习考察团提出了有关征集名人档案、档案开放方面的问题,张副局长介绍说,台湾档案界比较重视民间的捐赠,国家和社会一起参与,共同构筑台湾的历史和文化。在这方面,海峡两岸有共识。台湾档案界的开放理念:遵循利用互惠原则,发挥档案的作用。在档案移转(接收)时,由制定文件机关提出“开放”和“限制”的意见,便于国家档案局对形成满30年的档案进行“审查”。此操作方法和我们相同,但我们在执行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在得知台湾的做法后,使我们更加认识到在档案开放工作中遵重文件形成机关意见的重要性。

(三)国立基隆女子高级中学

该女中位于台湾基隆市,成立时间为1924年。目前这个学校的档案工作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管理,教职员工可以在网上查寻到需要的教学档案信息。我们还参观了学校的图书馆,管理井然有序,阅读很有人气。学校图书馆馆员学会理事长先生给我们介绍的阅读文化,在这里可以得到验证。在校园门口,我们看到校园围墙上公布着近5年来女中学生进入国立大学的人数,提出“选择基隆女中是你最明智的决定”。下面是他们的承诺:在基隆女中,透过“大学繁星入学”的机会,是考上台大、清大、交大、政大、成大、台师大等顶尖大学的跳板,及其他一流国立大学的保证,这是到台北学校所不会有的机会。基隆女中可以帮助同学,大大提高大学考试的竞争实力,有很大的进步和跃升,基隆女中比台北的高中更能帮助同学升上顶尖、一流的大学。看来海峡两岸的文化真是一脉相承。

二、台湾档案文化特色

(一)生动立体的档案展示文化

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适纪念馆,我们被他们独特的档案展示文化所感动。首先是纪念馆讲解员的讲解,融入了他深厚的情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他对先生各种细节的描述,栩栩如生,我们仿佛接触到了一个活生生的先生。还有胡适纪念馆的布展形式,集故居、档案资料、实物、墓地为完整的一体,比较全面立体的反映了先生在台的情况和他一生的学术造诣。这种展陈方式很好地宣扬了中华文化,尤其是带着研究性质的讲解,极具感染力。

(二)重视民生的档案鉴定文化

档案鉴定工作是档案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档案鉴定的准确与否、成功与否关系到档案信息资源的质量和档案文化的内涵。台湾档案局副局长张聪明关于档案鉴选、征集的讲座使我们感受到了台湾档案部门重视社会大众、重视民生需求的管理理念和独特的档案鉴定文化。他们档案鉴选、征集的重点就是社会需求的、民生需求的。在鉴定方法和途径上是:提高民众鉴选、征集档案的参与度;鉴定时,邀请学者专家、利害关系人参加,举办公听会、以公开信息征询大众评论。

(三)提升素养的图书阅读文化

台湾学校图书馆馆员学会理事长先生,在谈到阅读文化时,很感慨的说:图书阅读的作用是帮助我们学习,觉察自己的不足,平衡我们的情绪与心境,从而调整改变自己的心态,提升读者的人文素养,形塑成一个学习型的社群。我们通过实地参观女中的图书馆,体会的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图书馆与档案馆有着共性,“阅读文化”的理念与“档案文化”的理念可以融会贯通。在图书阅读过程和积淀中感受一种记忆文化,而记忆是一面镜子,在追寻记忆的足迹中实现文化的传承并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四)规范完善的档案法令规章

台湾国家档案局于2000年成立,并在2002年1月1日颁布实施《档案法》及其实施细则。近几年来,为适应台湾档案管理工作内、外环境的快速变迁,解决各机关在实际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疑义,并落实行政管理目标,国家档案局积极办理档案法的相关子法的研修。主要有《国家档案移转办法》、《机关档案保存年限及销毁办法》、《机密档案管理办法》、《私人或团体捐赠珍贵文书奖励办法》、《档案保存价值鉴定规范》、《档案库房设施基准》、《档案缩微储存管理实施办法》、《档案电子储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开放应用要点》等,有关法规比较齐全。可以看出,这些法规对于增进档案管理工作效能,以及对档案工作法制化、现代化、标准化的达成有巨大的裨益功效。

三、启示和建议

(一)两岸档案工作需要相互借鉴。大陆和台湾的档案工作独立发展,各具所长,都具有较强的地域特色。台湾在档案展示文化、档案鉴定文化、档案法规建立等方面形成了诸多好的经验和方法,非常具有可借鉴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台湾档案工作的经验,结合我省档案文化建设实际,要大力推进档案文化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全面实施“浙江记忆” 工程,不断提升富有特色的档案文化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档案文化引领力、亲和力、影响力、竞争力,为建设文化大省作出更大贡献。


(二)两岸档案文化建设需要相互交流。台湾在利用档案文献,开展历史文化研究方面颇具特色。他们对档案文献的开发利用,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给我们很大启发,值得我们学习探讨。海峡两岸本是同根同宗,一脉相连,因此,如何充分整合两岸丰富的档案文化资源,通过对两地档案文献的整理、挖掘、研究,进而扩展到深入研究两岸文化发展的历史脉络,从中找出影响中华民族发展最根本性的文化因素,可以为中华民族的振兴提供丰富的文化积淀。可以通过定期举办展览、建立网络交流平台等途径和手段,积极开拓两岸档案文化交流的领域。让更多的台湾民众,尤其是青少年,更好地了解大陆的档案文化和中华民族的历史。

(三)两岸档案学术研究探讨需要加强。两岸隔绝几十载,在档案学术研究方面联系不多,探讨更少。随着两地档案学术气氛渐浓,迫切需要加强这方面的交往和沟通。一是要加强两岸档案学术机构之间的往来,充分交流各自的学术成果,带动两岸档案学术研究的进一步发展,类似互派访问代表团、举办学术研讨会都是很好的形式;二是要增加两岸档案学科人才交流的数量,特别是学科高端人才的交流尤为需要,可以采取互派访问学者、相互培训教师等方法,开拓学科交流的途径、方法和手段,促进两岸档案学术研究发展的携手共进,为两岸档案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学术基础。

四、考察纪律

省档案局作为该团的组团单位,高度重视团组的政治纪律,赴台前,省档案局分管局长对相关人员作了专门的行前教育,归后认真总结,在台期间,团组严格按照批准的行政活动,严防“台独”分子和“法轮功”分子滋扰,交流未出现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敏感问题,未出现违反政治纪律事件。


浙江省档案局学习考察团

201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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