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考试依据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发[2009]27号)。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获得证书(成绩证明)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9〕20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费的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
高中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4年。
(5)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6年。
(6)高中、中专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0年,并担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
(7)已取得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在档案局或档案馆工作的人员除外),不得报名参加档案资格考试。
(三)从事档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时间为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关于做好2015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我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原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发〔2009〕27号)精神,现将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1月8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档案事业概论》(初、中级)
下午2:00-4:00 《档案工作实务》(初、中级)
二、考生报考事项。考生于8月17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
(一)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正确选择报考考区和报名点,以及考试级别和科目,并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二)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在打印“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即:网上报名与交费同步进行)。另外,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留存,待全科成绩合格后用于报考资格审查。
(三)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1月3日至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设在全省各设区的市及义乌市。
(四)在网上报名和交费时,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网上报名和交费信息。如属报考人员选错考试级别或科目、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选错考区或报名点、未对应人员交费等原因,影响考试、成绩、证书制发和使用,以及影响信息沟通联络的,报考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五)关于“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工作年限证明、考后资格审查点”等具体规定和考务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栏目中的相关公示。
三、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省档案系列资格考试用书2014年已改版,新教材由省档案局组织编写,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今年参加考试人员需启用新教材。新教材征订工作由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0楼L座;联系电话:0571-85119743;0571-85116104;联系人:毛竹青、杜璇;E-mail:zjdapx@126.com。
四、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省相关部门核准,并确定考后资格审查事项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五、考后资格审查。此项考试的报考资格采取考后审查方式,具体审查事项经省人力社保厅和省档案局确认后,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与考试成绩同步公布等方法,通知考后资格审查的时间及要求等。
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按属地原则分别到所在设区的市(及义乌市)档案局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合格成绩。
各市(及义乌市)考后资格审查人员要认真审查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其“报名表”上盖章并收下,同时还要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以及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六、有关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档案局分管业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宣传渠道和工作平台,把考后资格审查工作宣传到位;考后资格审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和把握准确,防止违规审查和错审、漏审现象发生;要注意保管好审查资料,确保审查资料的完整和安全,同时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审查资料和信息。
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工作,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我省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
附件
2015年度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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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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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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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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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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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报名、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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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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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下发各市考生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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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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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上报试卷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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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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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上报最终的考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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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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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上报考试指挥班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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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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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考办将试卷送到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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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至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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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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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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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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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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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将试卷送回省人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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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有关部门核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考后资格审查事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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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考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对全科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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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5度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文件
考后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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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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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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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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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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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档案局宣传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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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香积寺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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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537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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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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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档案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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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解放北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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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7186990
0574-87186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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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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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档案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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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府西路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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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8896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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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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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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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仁皇山路市行政中心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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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2-239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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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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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档案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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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海盐塘路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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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3-8367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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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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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档案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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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东街278号
|
0575-88225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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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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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档案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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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李渔东路1746号
|
0579-8219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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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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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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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荷花三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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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3085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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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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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档案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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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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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0-2027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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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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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档案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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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祥和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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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6-8851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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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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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档案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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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花园路1号档案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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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8-209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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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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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档案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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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宗泽东路33号
|
0579-8552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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