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档案学会档案服务业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杭州召开


发布日期: 2016 - 01 - 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浙江省档案学会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服务业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浙江省档案学会于2015年12月组建档案服务业学术委员会。2016年1月19日,浙江省档案学会档案服务业学术委员会在杭州召开第一次会议。省档案局局长刘芸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档案局副局长、省档案学会理事长韩李敏,省档案局副巡视员、省档案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吴玲出席会议并向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颁发聘书。学术委员会主任、湖州市档案局局长张楼岩主持会议。

刘芸局长强调,档案服务业是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组建浙江省档案学会档案服务业学术委员会,是浙江档案事业发展上具有标志性的一件大事,具有重要意义。组建档案服务业学术委员会,是档案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顺应档案事业发展趋势,创新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档案服务业行业规范自律的重要举措。

刘芸局长指出,档案服务业学术委员会责任重大、使命重要,下一步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浙江档案服务业的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进一步摸清档案服务业涵盖内容、发展状况等,努力为档案服务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引导;二是加强学术委员会的团队建设,定期开展交流研讨,细化责任分工,把学术委员会建成一个坚强的、具有很强凝聚力的团队。委员企业要加强交流,成为档案服务业的示范和标杆;三是搭建工作平台,努力成为档案服务业发展的促进者。要搭建档案工作产学研的平台,档案科研成果要与档案服务业创新相结合。要搭建档案工作人才集聚的平台,壮大档案工作从业队伍,培养档案工作人才。要搭建政企沟通的平台,成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档案服务业委员企业联系的桥梁;四是建立工作机制,促进档案服务业委员企业规范守法经营。要建章立制,守牢档案工作特别是档案安全这个底线。要创新工作举措,通过发布档案服务业从业状况等,促进行业自律。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莫剑彪、金波、计大敏参加会议。浙江省档案事务所、杭州远大档案技术有限公司等20余个单位委员参加会议,并就《关于促进我省档案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学术委员会工作发表意见建议。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