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温岭地籍档案

2016-06-06 信息来源:浙江档案局 浏览次数:

  民国地籍册和地价册封面

  温岭市档案馆所藏“民国温岭地籍档案”共有案卷1966卷,图纸5995张,于1938年至1943年间由当时的温岭县地政处编制形成的。主要内容有地籍册、地价册、地籍草图和正式公布图等,为解放前完整的地籍档案,其数量之丰富,内容之齐全,在全省范围内实属罕见。

实测户地图
乡镇区段一览图

  民国时期地籍管理是为确立和维护土地所有制,征收土地税赋服务的。地籍管理又称为地籍整理,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伊始,即指定各都会、省会及其他设市地方,先行调查测量登记事宜,然后进行私有土地整理。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土地法》,把地籍管理工作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土地登记和地籍测量作了详尽的规定。1935年,成立“中央土地委员会”,在江苏、浙江等16省进行“土地普查”。1942年,由于当时战争的压力以及国内的需要,南京国民政府于行政院下设立地政署,组织推行国民党的土地政策,其主要工作是地籍整理。

  地籍草图

  在此背景下,民国温岭县政府于1938年11月成立了温岭县地政处,全面开始丈量土地,绘图标号。地政处按照“区-段-地号”的方式对温岭管辖内的各种土地进行编号,把整个温岭县分成5个区,按此区段划分进行土地调查、登记、绘图和造册,历时6年,到1943年全面完成这项工作。这些地籍图册档案主要为正式公布图2341张、地籍草图3450张、实测户地图168卷又126张、乡镇区段一览图78张、地籍册1250卷、地价册548卷。

  存放民国地籍图纸的底图柜

  这批地籍档案是现存的最早最原始的温岭土地情况记录,具有很高的社会利用价值和史志价值,各乡镇区域图更是详细记录了当时温岭各地的地理情况,非常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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