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馆)与省文化厅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2017-10-20 信息来源:浙江档案局 浏览次数:

10月19日上午,正值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省档案局(馆)与省文化厅举行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共商合作,共谋发展。

省档案局(馆)长刘芸、省文化厅金兴盛厅长在签订仪式上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作了讲话。刘芸指出, 这次双方的合作就是要瞄准“六个浙江”建设中的“文化浙江”精准发力,体现作用担当、责任担当。要在助推两个高水平建设中凝聚“档案力量”和“文化力量”,要在助推文化浙江建设中挖掘“档案元素”。双方的战略合作是“天作之合”,必将把这项工作往前推进一大步,共创档案与文化发展的美好明天。

金兴盛认为开展文化与档案部门的全面战略合作可以为文化浙江的发展提供多种实现途径。有利于增强文化部门的融合发展能力,构建更大的文化发展格局;有利于充分发挥文化的价值引领作用,深入挖掘档案独特的文化历史价值,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有利于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他提议今后双方要建立合作共商的机制,开展资源共建共享,定期开展项目合作,为浙江的文化事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这次合作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寻求档案与文化合作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双方通过全面战略合作,将共建共享图书档案资源,联合打造文化传播阵地,合作开展项目课题研究,合力开展人才队伍建设,并将进一步推动文化浙江建设。

签订仪式由省档案局(馆)副局(馆)长胡元潮主持。出席的领导还有省文化厅叶菁副厅长和省档案局(馆)丁越飞副局(馆)长,双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了签订仪式。(档案文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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