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档案政务 > 全省动态


宁波:重点民生领域三年档案管理工作执法检查任务完成

2018-12-10 作者:屠曼妮 信息来源:宁波市档案局 浏览次数:

11月底,随着宁波大红鹰学院和鄞州中学档案管理抽查工作的完成,宁波市教育档案管理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圆满结束。

今年是宁波市档案管理工作三年(2016年至2018年)执法检查的最后一年,是对全市教育档案管理工作的一次执法检查。年初,市档案局和市教育局就下发了对全市教育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档案局、教育局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档案管理工作开展自查,做好区域内各直属学校(单位)档案管理监督指导。市教育局对此次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从年初开始就组织各在甬高校、各市直属学校(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积极开展自查,通过业务培训、预查自纠等方式积极配合。各县(市、区)档案局也认真开展两级联动,在区域范围内做好监督和指导工作。至10月底,先后有海曙、余姚、象山、慈溪等地开展了专项预查,收到各区县市和直属院校自查报告50份。11月,检查组抽查了2家单位,从单位档案工作机构和人员、档案工作制度、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及文件材料归档齐全、档案安全保管、重大活动等重点档案的收集保管、是否存在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等六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全市教育档案管理的总体情况良好,特别是此前的自查自纠,使得教育档案管理工作有了一个较明显的提高。但通过检查,还是发现了教育档案管理水平在各地区、学校存在较大差距。档案管理工作较好的单位在制度、人员、集中管理、安全保管、开发利用各方面都能做到依法规范管理,保证档案工作与单位其他基础工作一起统筹推进,且可以通过档案开发利用为单位中心工作和发展起到推进作用。而档案管理工作得不到重视的单位,档案工作整体推进缓慢,部分工作的停滞给档案的依法管理带来了较大困难和安全隐患。

全市教育档案管理工作执法检查结束标志着全市档案管理工作三年执法检查也告一段落。通过三年档案管理工作执法检查,达到了对全市范围内重点民生领域档案管理的强化和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了部分档案管理安全隐患,维护了档案管理法治秩序,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档案执法检查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档案管理工作执法检查“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有整改”的要求也得到落实,档案执法检查工作法治化、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正逐步推进。

11月28日,在宁波大红鹰学院执法检查抽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