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发布《意见》提高档案工作依法行政水平

2018-04-13 信息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档案依法治理能力,前不久,北京市档案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依法行政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全市档案系统未来5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落实机制,为全市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意见》提出,未来5年北京市档案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档案地方法规制度建设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档案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档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档案普法宣传领域不断拓展,档案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档案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素质能力能够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达到与首都地位相适应的一流档案法治水平。

     《意见》从着力提高档案法规制度建设的质量、严格规范档案执法、大力提升全民档案法治意识、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4个方面明确了11项具体措施。

       在档案法规制度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地方档案法规制度体系,及时形成《北京市实施〈档案法〉办法》修改草案送审稿;严格规范档案立法程序,起草地方性档案法规、政府规章要严格遵守宪法、立法法的规定;要加强重点领域档案制度建设,着力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京津冀协同发展、2022年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等方面档案工作的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环境中电子文件归档模式。

       在档案执法方面,《意见》提出,全面履行档案行政职能,梳理权力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持续深入推进档案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档案执法检查力度,到“十三五”时期末,本地区纳入执法检查单位的实地检查率达到100%,并大力查处档案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应归不归、不依法移交进馆等违法违纪行为。

       在档案法治宣传方面,《意见》提出,加大档案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把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作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有针对性地面向青少年和高等院校学生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新技术,让更多的人自觉维护档案法律尊严。

       在档案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各区档案局要积极争取成立档案法治工作专门机构,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且执法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北京市行政执法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档案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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