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上舍化龙灯

2018-09-14 信息来源:浙江档案局 浏览次数:

杨玲俐 / 安吉天略外国语学校

上舍化龙灯起源于清朝嘉庆年间,迄今已有200多年历史。化龙灯由26盏花灯组成,分为三大部分:头牌灯、龙灯、花瓶灯。头牌灯2盏,表演时不同侧面显示不同画面;龙灯由12盏花灯组成,即龙珠灯1盏、花篮灯1盏、荷花灯9盏、鲤鱼灯1盏,全长19.2米;花瓶灯同样由12盏花灯组成,内插12个月的花卉。表演时化龙灯可分可合,分为串花灯,合为舞龙灯。一直以来,化龙灯都是上舍村民贺春祈福的民间表演艺术。2014年,化龙灯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弄堂舞龙

进门

敬笔

化龙灯始于民间闹春灯舞,源于安吉县梅溪镇上舍村(原昆铜乡)。据1994年版《安吉县志》记载:“昆铜乡上舍的化龙灯已有200多年历史,以花篮、荷花不同画面出现,边舞边衔接成一条彩龙,造型生动,技巧多变。”另据1999年第一版《中华舞蹈志·浙江卷》和1990年版《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记载:“清道光年间,安吉上舍村艺人杨九林,对该村原有的‘花龙灯’道具在工艺上进行了改革,使每一种花灯都具有两种形象。舞蹈在变化中展开,使聚宝盆变成龙头,荷花灯变成龙身,蝙蝠灯变成龙尾,寿桃灯变成龙珠,十二只花瓶每只由两半合成,花瓶翻开变成云片,形成了‘进门是花灯,出门是龙灯’的灯舞,并改名为‘化龙灯’。”至今,每年农历正月,化龙灯仍活跃于上舍村一带。

安吉上舍村在安吉县的东北部,与毗邻的长兴县天平村有“老亲”关系,在清代末年上舍村曾赠天平村化龙灯一条,这对“长兴百叶龙”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上舍村有朱、章、杨三大姓氏,朱氏家族最早制作花灯在庙会、灯会上表演。清嘉庆年间,杨氏祖先在朱氏灯形的基础上,把花灯串成龙形,扎龙头、龙尾。龙头为花篮形,龙尾为鹬形,龙珠是一只蚌灯。初为童戏,后渐定形,称“花龙灯”。传至道光年间,艺人杨九林使龙灯演变出“四变”。“化龙灯”最大特点就在于它的“四变”,即:聚宝盆变龙头、寿桃灯变龙珠、蝙蝠灯变为龙尾、九盏花灯变为龙身,象征“福(蝙蝠)禄和合,益寿(寿桃)延年”之意;同时配扎12盏花瓶灯,分插12个月不同花卉。每盏花瓶灯一分为二,反面画上云彩为接龙时做掩饰遮挡之用。另扎二只头牌灯,前部用纸糊成栅格状,从正面、左面、右面看去为三种不同花卉。化龙灯的“四变”在当时的浙江舞龙家族里是独一无二的,堪称一绝。舞龙场地的设置也别具一格,即大多数舞龙场地在广场、庙宇、祠堂,而传统上舍化龙灯舞龙的场地主要在民宅的大厅天井里,这样的安排并不多见。

化龙灯拜门时,遇富贵人家,花灯进门须排成双排,以示“双喜临门”;遇有“读书郎倌”人家,进门要“跨砚”,向读书郎“敬笔”,祝福“读书郎倌”前程似锦,祈福后主人向龙头敬红包。

化龙灯表演需要30人,其中2人执头牌灯,12名男性舞龙(含龙头、龙尾、龙珠各1人,龙身9人),12名女性执花灯,4人锣鼓伴奏。表演时2人执头牌灯领路,聚宝盆、寿桃、蝙蝠、9盏花灯由男性表演,12个村姑手拿花瓶灯,锣鼓伴奏,挨家拜门;进门后在正堂绕廊柱走四角阵、剪刀阵等阵型;最后到“退堂”接龙,没有退堂的则在花瓶反转的“云彩”遮挡下“变”龙,至正堂再拜主人。因此被称为“化龙灯”,并有“进门是花灯,出门是龙灯”之说。

送元宝

舞花灯

1957年,上舍化龙灯参加“浙江省第二届民间音乐舞蹈观摩大会”,在表演中由于道具意外被烛火点燃烧毁,参演人员遭受重大打击。此后,化龙灯表演艺术历经长达30多年的沉寂。直至1991年,安吉县决定恢复化龙灯表演,由县文化部门提供资金和技术帮助,在几名老艺人的带领下重新制作道具,并对演技进行恢复性抢救挖掘。在没有模型、图稿的情况下,几名老艺人凭借记忆制作道具,历时2个月完成了第一条化龙灯的制作。与此同时,组建化龙灯表演队,利用晚间和闲暇时间进行表演排练。

此后,上舍化龙灯先后参加政府和民间举办的各种文艺表演活动: 1991年参加湖州市丝绸文化节演出,2005年参加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文艺演出,2006年4月8日参加宋皇贡茗安吉白茶开采节民间艺术演出,2006年4月23日参加世界休博会安吉分会开幕方队演出,还参加历次中国(安吉)竹文化节文艺晚会演出和每年农历三月赴晓墅白云庙参加庙会演出。10多年来,参加县里组织的各类节目庆典演出20余场,参加乡村演出上百次。“化龙灯”影响日益扩大,成为安吉地方标志性和最有特色的文化活动之一。

上舍化龙灯是上舍人智慧以及社会生活经验的总结,这一广泛流传、定型化的民俗舞蹈深刻影响了长兴百叶龙和安吉竹叶龙。为弘扬和传承这一珍贵的民族民间舞蹈瑰宝,安吉于2005年成立了上舍“化龙灯”艺术研究会,并从这一年开始,村每年集体出资10万元用于化龙灯队伍建设和制作技艺、舞蹈动作的深度发掘;2010年,中国首个民间龙舞文化博物馆在上舍村落成,同年5月,浙江省第二届乡村龙舞大赛在上舍村举行;2013年,安吉县上舍龙舞艺术团和梅溪中学学生舞龙队相继成立。目前,上舍化龙灯的制作经费有了保障、表演人员相对比较稳定,现有固定人员50人,所有人员和龙舞艺术团签订合同,此举有力保障了化龙灯队伍的完整性和稳定性。近年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上舍化龙灯代表性传承人杨森芳加大对传承人的培养,有计划地举办培训班,组织传承人参加传习传艺活动,并安排传承人表演,以确保化龙灯技艺后继有人。(信息来源:《浙江档案》杂志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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