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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委市政府出台全市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意见

2019-01-21 作者:何晓军 信息来源:平湖市档案局(史志办) 浏览次数:

近日,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从四个方面对全市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全市各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机构改革中的档案管理,严肃档案工作纪律,确保机构改革过程中档案工作规范开展。二是明确职责任务。要求涉及部门单位制定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科室与人员,并承担相应的工作。明确市档案局要负责审查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监督指导档案交接与管理,做好应进馆档案的接收工作,审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是规范档案处置。对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和设立、撤并、划转、职责调整、更名、调整领导管理体制的部门单位档案处置原则进行了明确。四是落实工作要求。涉及部门单位要做好各类档案收集、整理、数字化和移交工作,以及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调整编制,着重强调了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纪律和要求。

平湖市档案局将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在做好自身机构改革的同时,全力做好全市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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