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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直机关首批机构改革单位档案移交进馆
发布日期:2019-01-29 浏览次数:

库房管理人员正在清点原省法制办移交进馆档案

 

1月24日,原浙江省法制办将该单位的档案整体向浙江省档案馆移交,其中包括文书档案、行政复议档案、实物档案、照片档案等合计3.1万卷(件)。这是全省机构改革中档案接收工作开展以来,省档案馆接收的首批移交进馆档案。

2018年10月浙江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开展以来,馆务会议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后的档案接收工作,一方面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做好全省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组建调研指导小组,对涉及机构改革的各个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分类指导,责任到人,形成一厅一策。档案管理利用处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了三支专题接收队伍,由各位处长带头专门负责对接各单位实体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本次进馆的省法制办,接收小组前后共四次上门指导,对其全宗卷的编写、档号的拟定、案卷质量的整改等进行了全过程监督。

另一方面,原省政府法制办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移交进馆工作,认真贯彻省两办转发的《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做好全省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单位档案实际情况,提前制定工作计划,拨出专项经费,及时落实责任到人,认真负责做好原省法制办档案的清点、整理和移交工作,为全省机构改革中档案接收工作做出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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