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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档案工作写入政府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02-20 作者:毛芳芳 信息来源:宁波市档案馆 浏览次数:

2月14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隆重召开。市长裘东耀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回顾2018年工作成绩,在“惠民生,公共服务品质持续增进”中提到市档案馆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同时,修改《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的内容也出现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

“创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是市档案馆2018年度三大重点工作之一。一直以来,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宁波市数字档案馆建设。四套班子领导多次到档案馆视察工作,听取汇报,对数字档案馆建设等工作做出指示,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全馆自我加压,开拓创新,坚持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提升,职责对标、时间对表、绩效对账,开展设施争先、系统争优、数据争量、安全争强、利用争效“五争同创”,建设“云上档案馆”,开展电子政务资源接收并提供共享利用服务,有效提升了档案馆的综合实力。2018年12月,市档案馆以基础设施完备、系统建设规范、整体水平先进高分通过“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

2018年全市依法治档稳步推进,作为浙江省第一部档案地方性法规,施行21年的《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进行了第三次修正,并于2018年7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通过, 8月16日由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的修正保证了宁波地方法规与上位法的统一,使地方档案法规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为地方档案事业的依法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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