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公布2018年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和复查单位名单的通报

2019-04-05 信息来源:浙江省档案馆 浏览次数:

浙档发〔2019〕6号

各市、县(市、区)档案局,有关单位:

经我局组织或委托组织认定,2018年全省共有303个单位通过了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和复查。宁波市规划局等18个单位达到省一级,宁波大红鹰学院等62个单位达到省二级,杭州市闲林水库管理处等102个单位达到省三级;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24个企业达到企业省级;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新碶街道办事处等97个单位通过省级复查(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现予公布。

希望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和复查的单位,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不断提升档案工作规范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本单位各项工作和社会各界服务。 建议各单位按照《档案法》第九条、《<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有关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1.2018年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单位名单

           2.2018年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复查单位名单

 

浙江省档案局

2019年4月3日

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公布2018年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和复查单位名单的通报.pdf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