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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档案局多点发力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建档工作

2020-05-19 作者:占海东 信息来源:景宁县档案局 浏览次数:

疫情防控档案是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对今后科学决策及正确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重要参考利用价值。为保证景宁县疫情防控档案建档工作有序展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景宁县档案局以“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责任态度,立足本职工作,落实建档责任,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档案建档工作。

一、及时部署,全面发力。为有效启动我县疫情防控收集和移交接收工作,县档案局先后制发《景宁县档案局关于转发(丽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指南(试行))》景档〔2020〕2号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和移交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各联防联控成员单位工作目标,指出工作要求,规范收集范围,确定工作方式方法,落实工作责任,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确保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有序展开。

二、瞄准重点,精准施力。走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法要求指挥部落实经费,安排人员,收集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发挥好指挥部“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司令部作用。同时,以抓住“关键少数”为理念,先后走访指导卫健局、鹤溪街道、红星街道等重点部门,了解各单位疫情防控材料收集情况,帮助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稳步推进,不断续力。为保证疫情防控建档工作后劲持续发力,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创新行政检查方式方法,结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瞄准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的全过程,稳步推进疫情防控档案有效收集和安全保管,对不按规定落实造成疫情防控档案散失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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