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档案局关于确定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地区的通知

2020-07-27 信息来源:浙江省档案局 浏览次数:

各市档案局:

根据《浙江省档案局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档发〔2020〕8号)文件要求,在县(市、区)自愿申报、设区市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并商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同意,现确定杭州市富阳区等16个县(市、区)作为全省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整体试点地区,杭州市拱墅区等21个县(市、区)作为个别试点地区(名单附后)。

请各市档案局会同民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加强对试点地区的督促指导,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好试点工作的推进。各试点地区应按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试点工作完成后,及时向我局提交总结报告,我局将分批次组织抽查、通报。

列入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全国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地区的温州市、杭州市余杭区、宁波市鄞州区、长兴县,要按国家试点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各项试点任务,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浙江省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地区名单



浙江省档案局

2020年7月20日

 

附件:

浙江省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地区名单

 

试点地区

试点类型

试点范围

杭州市富阳区

整体

全区

建德市

整体

全市

宁波市镇海区

整体

全区

德清县

整体

全县

安吉县

整体

全县

嘉兴市秀洲区

整体

全区

嘉善县

整体

全县

平湖市

整体

全市

海宁市

整体

全市

桐乡市

整体

全市

绍兴市越城区

整体

全区

义乌市

整体

全市

衢州市衢江区

整体

全区

温岭市

整体

全市

云和县

整体

全县

景宁县

整体

全县

杭州市拱墅区

个别

祥符街道

杭州市萧山区

个别

宁围街道、楼塔镇

宁波市海曙区

个别

鄞江镇

宁波市奉化区

个别

锦屏街道

宁海县

个别

西店镇

象山县

个别

大徐镇、爵溪街道

湖州市吴兴区

个别

织里镇

湖州市南浔区

个别

和孚镇

嘉兴市南湖区

个别

大桥镇、余新镇

诸暨市

个别

陶朱街道、店口镇、枫桥镇、五泄镇

金华市婺城区

个别

竹马乡、莘畈乡

浦江县

个别

白马镇

武义县

个别

履坦镇

衢州市柯城区

个别

荷花街道、信安街道

龙游县

个别

石佛乡

舟山市定海区

个别

小沙街道

舟山市普陀区

个别

东港街道

岱山县

个别

东沙镇

嵊泗县

个别

五龙乡

三门县

个别

海润街道

缙云县

个别

新建镇

 

浙江省档案局关于确定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地区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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