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学会召开九届一次常务理事会暨专委会负责人会议


发布日期: 2021 - 01 - 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浙江省档案学会


2021年1月14日下午,省档案学会在杭州召开九届一次常务理事会暨专委会负责人会议。省档案学会理事长郑金月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理事长张军、傅荣校、黄正鸿出席会议,会议由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莫剑彪主持。

根据会议议程,郑金月理事长首先传达了中国档案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陆国强在会上的讲话主要精神。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浙江省档案学会2021年工作要点(送审稿)》《关于提请审核申请加入浙江省档案学会团体会员(企业单位)的情况报告》《浙江省档案学会专业学术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浙江省档案学会第九届理事会专业学术(技术)委员会人员名单(送审稿)》等。会上,新一届专委会正式组建完成,省档案学会领导为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颁发了聘书。各专委会主任委员交流了今年工作安排,对做好学会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郑金月最后作了讲话,对做好新一年学会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扎实推进工作要点的落地。要尽快将工作要点发给各位理事和团体会员单位,梳理要举办的活动、事项,排出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组织工作专班,超前谋划。学会秘书处要做好统筹协调。二是要充分发挥常务理事会的作用。各位常务理事要积极建言献策,带头参加学会的活动,发挥各自所长,助力学会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学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学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会健康发展。学会秘书处要主动联系各位常务理事,把大家好的意见建议及时汇总起来,消化吸收好。三是要充分发挥各专委会的作用。要积极承担学会的年度工作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全国、全省档案事业发展中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引领性的重大问题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多样化的学术活动,增强会员的获得感,扩大学会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同时,要加强专委会的规范性建设,按照学会章程和管理办法开展活动,注重意识形态工作,遵纪守法,不踩红线。学会要为各专委会的工作开展创造好条件。

来自省市县档案局、档案馆和省直单位、高校、企业的省档案学会常务理事、理事、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学会秘书处负责同志近4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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