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档案承载“乡村记忆” 有效服务乡村振兴

2021-04-20 作者:陈若波 杨义嘉 信息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福建省泉州市苏坑、崧山两村“乡村记忆文化”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泉州市50个“乡村记忆文化”项目全部建设完成。

该项目由泉州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委史志研究室负责实施,依据泉州特色村居资源,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韵”的基本原则,开展多样化项目建设;以挖掘开发乡村记忆文化为主线,通过规范建档、编史修志、保护史迹、建设特色记忆文化展示馆,在全市范围内先行保护并建设50个具有地方特色历史文化记忆的代表性乡村,打造“乡村记忆文化”品牌,通过档案承载村居文化,多形式服务乡村振兴。

截至目前,各示范村累计收集整理反映农村生产生活的档案2万余卷(件),编修了当地村史村志、家谱,拍摄了视频专题片,建设了特色展馆(厅),为示范村进行爱国爱乡宣传和家风家训传承提供了有力抓手。此外,泉州市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开展宣传,提高知名度,助推乡村特色旅游经济发展;鼓励开发具有传统乡土特色的创新产业,如特色农产品加工、传统工艺品制作、“南拳”功夫培训项目等,增加村(居)民收入。

项目建设之初,泉州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联合市委史志研究室成立“乡村记忆文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市级统筹部署、县级指导运作、乡镇督促落实、村居具体实施”的四级联动组织领导机制;市县两级同步制发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各项任务及措施,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启动、同步运作、同步落实;市、县(市、区)、村(居)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合力推进示范项目建设。

为规范项目建设,泉州市创建“立项—可研(初设)—实施—验收”的项目化运作管理模式。2018年初,泉州市将项目建设纳入泉州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市财政补助405万元,作为全市自主创新项目并启动建设;2018年4月,制发《泉州市实施乡村记忆文化项目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经过调研和可行性研究论证,确定50个乡村记忆文化项目建设单位;分批实施建设,在12个村(社区)示范单位成功试点后,开展对第二批38个村(社区)的实施工作;按照“成熟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成立项目验收组开展验收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在各村(居)现有的建筑设施基础上进行改造,依据各村(居)的风土人文,多方面整合提升不同示范村(居)特色、活态文化和群体记忆等资源,建设以村情村史馆、民俗生态展览厅、传统产业制作工艺展示馆、历史名人纪念馆为主要形式的乡村记忆文化展示场所,实现对乡村特色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真实性保护。

验收过程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发了《泉州市乡村记忆文化项目建设测评标准》,对各项目示范村(居)进行标准化量化测评,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强化标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应用。

下一步,泉州市将总结推广示范项目建设经验,放大辐射引领效应,带动有条件的村(居)学习借鉴示范村的典型经验,打造更多具有泉州乡土特色的“乡村记忆文化”项目,更好地服务泉州乡村振兴。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4月19日 总第3667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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