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档发〔2022〕12号 各市档案局,省档案馆,省级各单位:
现将《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国家级档案专家、全国档案工匠型人才和全国青年档案业务骨干选拔工作的通知》(档发〔2022〕3号)转发给你们。按照“三支人才队伍”选拔工作方案要求,省档案局向国家档案局推荐国家级档案专家10名、全国档案工匠型人才20名、全国青年档案业务骨干20名。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档案局、省档案馆按照国家级档案专家、全国档案工匠型人才和全国青年档案业务骨干选拔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进行申报。省级单位由省委办公厅档案监督管理处组织推荐,档案服务企业由省档案服务业协会组织推荐。首届全国档案专家向省档案局直接报名参加选拔。 二、初选申报人员选择1种人才类型进行申报,填写相应类型人才申报表(可通过国家档案局官网下载),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选拔条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工作业绩表现情况后报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请各市档案局、省档案馆、省级有关单位于7月3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初步人选的各类人才申报表(一式3份)及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4)报省档案局(包括纸质及电子版)。 三、省档案局汇总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于7月15日前按报送材料清单(可通过国家档案局官网下载)要求将所有材料报省档案局。省档案局将集中推荐上报国家档案局。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全国档案人才推荐工作,认真学习国家档案局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推荐工作组织,严格推荐程序和推荐条件,确保把我省优秀的档案人才推选出来,同时为我省下一步省级档案人才的选拔奠定良好基础。 联系电话:宋华,汪斌 0571-85117891,0571-85118311; 邮 箱:fgxcc@zjda.gov.cn。
附件1.初步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2.国家级档案专家初步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3.全国档案工匠型人才初步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4.全国青年档案业务骨干初步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docx 浙江省档案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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