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年过去了,但是谈起当年的工作,他们还是非常自豪。
“尽管时代不一样了,但我们当时很多工作方法、作风还是值得借鉴的,枫桥经验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经验。”原枫桥派出所指导员许根贤对记者说。
的确,产生于1963年的枫桥经验,经过了46年的时代变迁,到今天还在被人津津乐道、学习运用,为什么它有如此强盛的生命力呢?
●亲历者说
要理解和尊重每个人
“无论在哪个时期,都必须尊重他人,这样才可能被别人理解和尊重。”在谈起枫桥经验的一些体会时,原来的诸暨枫桥区派出所指导员许根贤对记者说。
“枫桥经验”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掀起了办好
集体经济、搞好农业生产的新高潮。
今年75岁的许根贤1951年参加工作,1971年到1981年在枫桥派出所担任指导员,对于枫桥经验有着深刻的理解,5年前,他还专门出版了一本关于枫桥经验的书《枫江红叶——枫桥经验产生和发展纪实》。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以人为本。”许根贤说,当年,无论是对待谁,枫桥的民警都是非常客气、礼貌的,从来没有骂过居民,或者对居民说不尊重的话。
许根贤说,文革时,有一个人赌博赢了钱,怕被追究逃到了江西,一年后被江西方面遣送,当时他想自己肯定免不了皮肉之苦。但是,生产队和大队批斗他时,一直坚持说理斗争,没有武斗,他的脚被钉子戳伤后,队里还找医生给他治,他很受感动,表示愿意认真接受改造。
对于当时的枫桥经验,许根贤的总结是矛盾不上交,少捕比多捕好,文斗比武斗好。“虽然时代不一样了,但是,这些经验在今天还是用得上的。”许根贤说。
亲情教育让他改邪归正
“人在任何时候都是需要亲情的,而亲情教育也往往是最能打动人的。”在谈起对枫桥经验的理解时,俞善畅老人是这么说的。
俞善畅今年78岁,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担任枫桥区钟瑛大队的队长。
“那个时候,对犯错误的人是很严格的,有人主张对他们打倒在地再踩上一脚,而我们认为应该让他们好好改造,给出路。”俞善畅对记者说。
俞善畅回忆,他们村有个年轻人,过去游手好闲,还经常有些小偷小摸,他的亲人和乡亲们都很讨厌他。
“为了管教他,家人们把他关在一个大水缸里,水缸倒扣着,下面垫一块石头给他呼吸,可是没想到,那人把底下的石头抽了出来,用力砸破水缸,逃了出来。”俞善畅对记者说,一时间,“破缸而逃”,成了他们那边的一句时髦话。
后来,俞善畅和村里的干部群众找到了那个人,但是,并没有对他进行批判,更没有对他打骂。
“你总是和其他人过不去,老是有点小偷小摸,是不是家里有什么困难啊?”俞善畅轻声地对那人说。
“我年纪这么大了,还没个媳妇,连个安稳住的地方都没有,人家都瞧不起我,我也不想总这样啊。”看到俞善畅对自己态度很好,那个人也说出了自己的困难。
很快,俞善畅和村里的干部帮助那个人盖了房子,还帮他介绍了对象,很快,他所有的毛病都改了,认真劳动,还当上了村民小组组长。
诸暨县枫桥中心小学开展阶级教育。
当面不揭别人的短
“当时对于四类分子,有的人主张要严厉打击,决不留情面,但是我们却认为,应该以说服教育为主,毕竟,大多数人是讲道理的。”现年75岁的骆启新早年一直在枫桥镇孝义大队工作,担任过村治保主任、队长等。
“记得那年,我们村里有一个人,被我发现在桥头打牌,这个在今天当然不算什么事,但是在当时是不允许的,他也看到我了,显得很害怕,我就装着没有看见他,独自一个人往前走了。”骆启新说,到了晚上,他再悄悄地把他叫了出来,说:“你今天下午打牌,我看到了,当时不说是不想让你当众难堪,以后可不准了!”
“你这么照顾我的面子,这么尊重我,我再也不会了。”那人握着骆启新的手,显得很感激。
枫桥经验有新的含义
走进枫桥经验陈列室,记者就见到一张巨幅照片,这是毛泽东1963年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如今,“枫桥经验”已经46年了,经过不断创新发展,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和时代精神。
“虽然已经过去整整46年了,但是,枫桥经验并没有过时,我们有责任将它发扬光大。”枫桥镇综治工作中心副主任周光穆对记者说,作为新一代枫桥的干部,他们应该继承枫桥经验,把它发扬光大。
枫桥镇综治工作中心是我省最早的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之一,整合了综治、信访、司法、调解、警务、社区矫正、安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应急、消费维权等12种具体职能。综治工作中心通过矛盾联调、治安联访、事件联勤、问题联解、平安联创,统筹资源,协调各方,成为了枫桥名副其实的“平安指挥中心”。而该中心与3个片综治分中心、28个综治工作站三级联动,确保了整个镇和谐稳定。
周光穆认为,不断发展,是枫桥经验的生命,发展枫桥经验,绝不是把40多年前的那一套搬过来,而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处理好各种关系和矛盾。
人们都说,枫桥镇是刑事发案率较低、社会矛盾较少、治安环境较好的地方。在枫桥镇,人们最耳熟能详的莫过于三句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如今,有一些村民还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家庭琐事不出门,邻里纠纷不出组”。
●档案解密
1963年7月,中共浙江省委工作队、省公安厅工作组,联合在诸暨县枫桥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敌斗争阶段试点,到10月底基本结束。公安部领导来浙江视察时,发现了枫桥区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说理斗争,没有打人,更没有捕人,向正在杭州视察的毛泽东作了汇报。11月,毛泽东两次批示,予以充分肯定,要求推广。随后中央在1964年1月和1965年1月两次发文要求推广这一经验。从此,“枫桥经验”走向了全国。
改革开放后,枫桥人民坚持“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依然走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现了社会综合治理的良好效果。1998年浙江省委再次肯定和推广新的“枫桥经验”,这一经验在“平安浙江”建设中,更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
本版图片、资料现均珍藏于省档案馆
摘自《今日早报》
记者 王晨辉
200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