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末奉天(今沈阳)车马行人右侧通行的交通示意图 礼记·王制》记载:“道路,男子由右,妇人由左,车从中央。”这句话算是我国最早的城市交通规则了。如今,车辆右侧通行是我国道路交通规则中最基本的原则,而早在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奉天(今沈阳)省城就已经实行右侧通行了,起因缘于一次偶然的交通事故。 在20世纪初,奉天作为东北的中心城市,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都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奉天城内人口比较密集,加之政局动荡,俄国人和日本人不断涌入,使本来就毫无秩序可循的交通日益拥堵。 据档案记载,清光绪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1902年5月2日),有一俄国人乘马车从奉天城区中穿过时,不巧与迎面而来的一辆马车发生碰撞,致使俄国人所乘坐的马车毁坏。此事发生后,沙俄驻奉天武官照会奉天省城警察局,强烈要求奉天城仿照上海及西洋的模式实行右侧通行规则。当时奉天警察局总办荣德、帮办丁立慬也觉得城内街路狭窄,行人、车马络绎不绝,稍有不慎便会发生碰撞。于是,他们参考西方国家右侧通行的规则,拟订了一份奉天各街车马行路章程,并报请盛京将军增祺批准。 其章程非常简单明了,共分七条,主要内容为:“凡车由东来均由路北向西而行;凡车由西来均由路南向东而行;凡车由南来均由路东向北而行;凡车由北来均由路西向南而行;凡车行至转弯之处,均让出十字街心绕过,不得径行转折;凡各家门首站车均分列前后次序,不得并排,致碍行车之路;凡街上骑马、步行以及东洋车、大小车辆均照以上章程行走。”并配有通行示意图。 清政府在奉天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盛京将军增祺接到奉天省城警察局的呈报后,非常重视此事。他认为奉天城内商业发达,人口稠密,加之街道狭窄,类似的事故经常发生,吸取西方洋人的长处来治理奉天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为此,增祺亲笔批示,要求“凡省城旗、民、官、商人等在街行走无论乘车骑马、担担步行”,均要按照上述规则靠右行走,并令巡捕队巡查。这一规则于清光绪二十八年四月初七(1902年5月14日)正式颁布实行,从此以后,古城奉天开始实行车马行人右侧通行。而这起事故也成为奉天省城交通近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小小插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