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法是中国封建社会皇权的象征,制历、颁历一直被统治者所垄断。在清政府统治时期,由钦天监编制历书(历书为社会提供来年的时间推算和日历编制),经皇帝允准后,于当年年底颁发给全国各省衙门。从顺治元年(1644年)开始,从未间断。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政府成立。新成立的民国政府认为“革命巨变”后,理应破旧立新,且公历(即格雷高里历)早已被世界各国通用,全国改用公历是大势所趋。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即发布《改用阳历令》,采用公历(民间俗称“阳历”),废止农历(实际上是一种阴阳合历,民间俗称“阴历”“旧历”),使用中华民国纪元,并以民国政府成立当天作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月元日。 
溥仪像 
“小朝廷”收存的历书 “小朝廷”历法源起何处 1912年2月12日,清帝溥仪退位。根据民国政府颁布的清室优待条件之第一款规定,“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外国君主之礼相待”。此条件亦允许清室可暂居宫禁,从而形成了中国近代史上特殊的溥仪小朝廷(即“小朝廷”)时期。同年,民国政府教育部接收了清政府制定、颁布历法的机关钦天监,成立中央观象台,依新法进行历书的编制工作。已无权制定和颁布历法的“小朝廷”只能采用民国政府颁布的历法。当时,民国政府考虑到社会的使用习惯,在所颁历书中的公历日期旁均附有农历对照,“小朝廷”依此使用农历,并仍用宣统年号。 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溥仪全宗档案里,笔者发现“小朝廷”所用历书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种为民国政府颁布的历书,由民国政府送发。在“小朝廷”内务府1916年10月10日的一份咨文内称:“总管内务府为移送事。掌礼司案呈,现准内务部咨称,准教育部咨开送到六年(此处指中华民国六年,即1917年)历书,业经印就,酌量转送。等因。前来。兹将历书一百二十册移送贵府查收。并分送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可也。须至移送者。右移送宗人府。”在这些新式历书中,去掉了春牛图、年神方位图、吉凶宜忌等封建迷信内容,依照公历,按月排比日序,并载七曜、日中平时、农历的四时农宜,同时增加了天文知识等。 第二种为民间私印的历书。民国初年,虽然政府规定国家实行公历,但对广大民众来讲,几千年的农历使用习惯并非能轻易改变。因此,社会上一些商人自行印制带有迷信内容的历书,以谋利益。在这些历书里面,春牛图、九星照命图、年神方位图、人生春夏秋冬图、婚嫁周堂图、周公解梦法、干支宜忌、晦朔弦望时刻及二十八宿等可谓一应俱全,俨然一部封建迷信生活的百科全书。“小朝廷”从外面买回这些历书,贴上标注有宣统年号的封皮后,供清室内部使用。 第三种为“小朝廷”给溥仪编制的“御用”历书。这种历书装帧考究,采用黄绫做封皮,线装,印刷本。内容除日历以外,还采撷“众方术之长”,包括喜神贵神财神方位图、年神方位图、文王八卦次序等,当然更少不了宜忌历注。 上述三种历书均为阴阳合历,但“小朝廷”在实际使用中,更看重于后两种历书。 从“小朝廷”历法看溥仪起居 农历里面的节日如新年、元宵节、清明节等在“小朝廷”里面不能废掉,而公历中的星期日及其他西方节日却得不到承认。事实上,“小朝廷”每年使用公历的次数极为有限,元旦是其中最受重视的。“这一天皇帝会指派一位满族王公代表他去向民国总统致以庆贺”,除此之外,“在紫禁城中,这一天是悄无声息地度过的”。而民国总统也会在溥仪的农历生日前夕派一名礼官回访,以示答谢。当时民国政府为推行公历,号召人们把自己的农历生日改为公历生日,但溥仪仍是庆贺自己的农历生日。 在“小朝廷”内的生活中更是要按照农历来占卜算卦,为“大事”选择提供依据。据庄士敦回忆:“在2月的最后一天”,当他正在为即将担任溥仪的英文老师做准备时,“内务府的一个官员来拜访我。他告诉我说,朝廷的占星家已为皇上开始英文学习认真择定了一个‘吉日’,并刚刚提交了报告。最近,合适的吉日只有两天,一天是3月3日,另一天是3月28日。更准确地说,他讲的是古老的农历中与这两天相对应的日子。就吉利而言,这两天没有什么再挑剔的了,所以,他们把最后的选择权留给了我。”庄士敦对此感到非常惊讶,最后,他“近乎轻率”地决定选择两天中较早的一天。 “在我为清廷服务的漫长的日子里,没有哪一件重要的事情不是求助于占卜的。1922年,皇帝大婚的日期和时刻,就是由这群宫廷占星家决定的。在我从旅馆搬进新居时,他们也曾不顾我的拒绝为我占选了一个‘吉日’。我只能摇摇头了之。”庄士敦如是描述紫禁城内的迷信活动。 1922年溥仪的大婚典礼,被确定分为四道程序,即纳彩礼、大征礼、行册立礼和大婚典礼。这几道礼仪都要择定“吉日”,依次进行。大婚典礼日是在12月1日,即农历十月十三日,这一天在溥仪的《大清宣统十六年岁次甲子阴阳合历》上可见到“宜结婚姻嫁娶”的历注;12月2日(农历十月十四日)新人在景山寿皇殿向列祖列宗行礼,历书上亦有“宜祭祀”“宜结婚姻嫁娶”的字样。而像出门拜客、剃头洗澡、清洁卫生以及庄士敦遇到的搬家等琐碎小事,也都要选择所谓的大吉大利之日。 在夹缝中生存的“小朝廷”历法 在全国实行公历后,有两次涉及改历的事件不能不提:一是袁世凯在1915年12月12日宣布恢复帝制,改年号为“洪宪”;另一次是1917年7月1日,张勋拥戴溥仪“归朝听政”,“小朝廷”恢复宣统纪元,改民国六年为“宣统九年”。这两次事件中,公历均被宣布废除,重新采用农历。不过,在全国人民的讨伐下,袁世凯被迫于1916年3月22日取消帝制,废除“洪宪”年号,仍以当年为中华民国五年;而溥仪也是在1917年7月13日,即“宣统九年五月二十日”,匆匆颁布了《退位诏书》,“恢复”民国纪元。农历在这两次复辟帝制丑剧中的短暂“恢复”也可以算是它的回光返照吧! 就这样,“小朝廷”在“另一个时间”的状态下维持着。转眼到了1924年11月5日,冯玉祥的国民军进入紫禁城,向“小朝廷”宣布了修正后的清室优待条件,第一条即是“大清宣统帝即日起永远废除皇帝封号,与中华民国国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之权利”,并将溥仪逐出了紫禁城。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一天按“小朝廷”的农历来算,正是“宣统十六年十月初九日”,在溥仪的历书上,恰有“不宜出行”的历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