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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邮政崛起之路

2013-04-01 作者:哈恩忠 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浏览次数:

 1896年3月20日,清朝光绪皇帝批准开办大清邮政局,中国近代邮政由此诞生,标志着中国开始与世界各国邮政平等交往,同时中国邮政以此为发端推广兴办。1897年2月20日,大清邮政局在北京开办,则标志着中国国家邮政正式开始。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二月初七日,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请开办邮政折及海关总税务司赫德所拟《海关章程》。

古代邮政——驿站

 驿站是中国古代供传递官府文书、军事情报的人员和来往官员途中食宿、换马的场所。

 清朝之前,驿站负责提供交通工具和人员食宿,传递公文另有人负责。清朝将其合二为一,驿站从间接为传递公文服务,变成直接办理通信事务的机构。

 《光绪会典》记载,清朝全国有驿站1970处,驿夫7万余人;急递铺约1.4万处,铺兵4万余人,兵部车驾司掌管全国驿站事务。驿站大多设在主要道路的旁边,所有供远途传递的必需品,诸如马匹、骆驼、车辆等一应俱全。

清末邮差

 清朝驿站传递公文的速度有多快?快马接续传递一昼夜可行600里至800里。康熙皇帝平定三藩之乱时,西南前线的情报9天即可送达京师。使用驿站的凭证是勘合和火牌,一般官府使用时用勘合,兵部使用时用火牌。如果公文限“马上飞递”的,需要日行300里;紧急公文则标明“四百里”或者“五六百里”字样,沿途接递驿站要填写“连排单”,以保证传递时间。清朝驿站管理已臻完善,制度严格,违规是要治罪的。

 驿站担负着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信息传递任务,有效地维持着清朝的统治。但是和清朝的国家机构一样,驿站逐渐弊窦丛生。如光绪末年就有甘肃的官员提出,“驿站之设,原为接递折报公文”,而各地到新疆谋生的人离家日久,其家属纷纷请求各地官府帮助寻找,于是,各地官府居然动用驿站发文为其查找。

 19世纪后,驿站变成一个效率低下、贪腐四溢的官僚机构。晚清维新人士冯桂芬说,政府每年花在驿站上的经费高达300万两白银,驿站成为官员眼中的获利“肥肉”。宣统二年(1910),邮传部奏请裁撤各地驿站未成,直至北洋政府时期才正式裁撤。

试办邮政——海关

 驿站传递公文,而民信局则承担民间传递信件。据记载,民信局是明朝永乐年间浙江宁波商人创立。最初的民信局开设在富庶的江浙地区,继而扩展到长江流域。到19世纪二三十年代,全国主要的工商业城镇都设有民信局。清末,民信局还把业务扩大到东南亚、澳洲、檀香山等地的华人聚集区。民信局以盈利为目的,其业务除了传递往来信件外,还涉及寄送包裹、汇兑、现金押运,甚至运输报纸。作为盈利机构,民信局非常注重商业信誉,服务周到、手续简单、运作灵活,成为民间通信寄物的主要形式。

 清中期以后,中、英之间的贸易往来日渐增长。道光十四年(1834),英国商务监督律劳卑在广州开办了一个“英国邮政局”,这个邮政局由英国邮政总局统辖,成为中国境内的第一个“客邮”。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列强在中国各地的通商口岸广设邮政局,不断扩大“客邮”在华范围。“客邮”虽然表面上是为了方便在华侨民和使馆人员办理一般的邮政业务,而实际上“客邮”也收寄中国人在中国境内的邮件,甚至以外商作为掩护,从事鸦片、吗啡等走私活动,不但严重侵犯中国的主权,也造成中国邮政体系的混乱。而不容置疑的是,“客邮”的存在给当时的中国人认识近代邮政提供了一个窗口。

 此时,在邮政方面,《中英天津条约》规定“大英钦差大臣并各随员等,皆可任便往来。收发文件、行装囊箱,不得有人擅行启拆。由沿海无论何处皆可送文,专差同大清驿站差使一律保安照料”,意味着清朝不得不承担起保护各国驻华使馆信差自由来往的责任。同治四年(1865),海关总税务司署由上海迁至北京,海关随之建立了通讯机构。随着太平天国运动影响范围逐步扩大,除海关传递的信件无恙外,其他线路难保安全,总理衙门借机将寄送信件业务交由海关总税务司经理。

 海关兼办邮递,仅为各使馆和海关寄递往来文件,地域也只限于北京、上海之间。为了让更多的人受惠,李鸿章委托大清海关总税务司赫德(英国人)试办海关邮政。光绪四年(1878),赫德指定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在天津筹备邮政,海关开始“试办邮政”。德璀琳接到指令后办了三件事:一是在原有海关邮务机构的基础上,开办了中国第一家海关与商号合资的邮政局——天津华洋书信馆,并开始收递民众信件;二是以津海关名义向社会公告海关邮政的《资费表》,明确了海关邮递信件资费的统一价格;三是由津海关首发中国第一套邮票——“海关大龙邮票”。至光绪二十二年(1896),全国24处设有海关的地方,均开办了海关邮政局。

近代邮政——邮政局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二月初二日,
两广总督谭钟麟奏邮政局琐碎烦苛请裁撤折(局部)。

 海关邮政局试办期间,各国“客邮”仍以种种借口,不断蚕食中国邮政权益,清朝有些主张新政的官员上书请建国家邮政。南洋大臣刘坤一和北洋大臣李鸿章强调,如果不赶快正式开办邮政,“异日中国再议推广,必要维艰”。光绪二十一年(1895),南洋大臣张之洞上奏光绪皇帝,认为“中外通商以来,英、法、美、德、日本五国先后在上海设立彼国邮政局,其余各口岸亦于领事署内兼设邮局,侵我大权,攘我大利,有背于万国通例”,再次奏请开办国家邮政,提出由“总理衙门转饬赫德妥议章程,大举开办推行,沿江沿海各省兼及内地水陆各路,务令各国将所设信局全行撤去,并与各国入会,彼此传递文函,互相联络”。赫德也认为“数年来创办艰难,若不奏请创办邮政官局,以为推广之际,恐将另生枝节”。在这种形势下,光绪二十二年(1896),总理衙门上书光绪皇帝,请求由海关兼办邮政,最终得到允准。

 大清邮政局设于总税务司署内。当时,赫德任命葛显礼充任邮政总办,并充实各地海关办邮人员,最后还规定了各种内部工作规则和业务章程。光绪二十三年(1897),各海关邮政局正式改称“大清邮政局”,并逐步向内地发展。凡铁路设站、电报设局之处,均添设邮政局。大清邮政局成立后,面临的是全国邮政通信行业一片混乱的状况,“客邮”数量不减反增,并已深入中国内地,破坏清政府邮政的专营权。为了打击“客邮”,大清邮政局在立法上施行《与各国在华分局交接办法章程》,规定各国分局不得自行向轮船发送信件;凡不出外洋之信件,须粘贴中国信票,不准粘贴他国信票;各国分局交付信件总包由中国邮政局代递,应付洋银若干。随后,大清邮政局又同轮船招商局和铁路订立合同,规定除大清邮政局信件外,其他华洋信件,一律不得接带;在经济上大幅下调国内平信资费,为民信局免费代寄包裹。大清邮政局收寄的华洋信件数量很快呈直线上升之势。对于民信局,大清邮政局采取了三项措施:第一,切断通商口岸民信局与轮船的联系;第二,建立登记准入制度;第三,大打价格战。

 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改革官制,设立邮传部。次年,大清邮政局迁址到东长安街。宣统元年(1909),大清邮政局控制了民信局。宣统三年(1911),邮传部成立邮政总局,接管全国邮政事务,从此邮政脱离海关,由大清国自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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