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档案文化 > 档案故事


档案里的故事——年俗 龙城人的春节是咋个耍?

2013-09-30 作者:郝勇 信息来源:四川在线 浏览次数:

 春节,俗称“年节”,传统名称为新年、大年、新岁,但口头上又称度岁、庆新岁、过年。中国人过春节,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同时也是中国人情感得以释放、心理诉求得以满足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一年一度的“狂欢节”和永远的精神支柱。

 在四川省泸县档案馆对外公布档案中,看到有关春节内容的档案是这样记载的。

“禁令”后 军民过节热情依旧

 一份档号为1-6-641卷的泸县民国档案——《关于举行春节军民联欢大会的训令》记载: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全县各界庆祝春节军民联欢大会定于2月2日(正月初一)午后3时在明星剧院举行仪式。此次联欢大会经过3次筹备会商讨,县政府号召全县各界踊跃募捐资助,确保联欢活动顺利开展。

 泸县档案馆的工作人员杨秀丽介绍,民国之初,旧历被视为封建糟粕,2次下令欲彻底废除。然而,老百姓对这些似乎并不买账,仍对春节“情有独钟”,日常生活仍然沿用旧历。鉴于此,1934年初,南京国民政府停止了强制废除阴历的政策,不得不承认“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老百姓们才名正言顺地恢复了几千年的传统习俗,欢天喜地过起了农历春节。

 杨秀丽介绍,1946年春节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春节,全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终于迎来了相对太平的一个春节。泸县上下同庆佳节,对这个春节充满期待、充满热爱,更充满对和平深深的向往。

杀年猪 腌腊肉 张灯结彩过春节

 在此次公布展示的另一份保存了近60年、已经泛黄的档案,是中共泸县县委办档案。这份档案记载,1959年春节前,县委在《关于农村人民公社过春节的几点指示》中特别提到3个方面的内容。一要保证农村人民过好春节,吃得好,杀年猪,腌腊肉,准备好年货,每人平均有5斤猪肉,要有钱用,每个劳动力过年月工资发5元以上,无论男女老幼每人发1元以上的零用钱(不包括在工资内)。二要耍得好,农村人民公社一律放假3天,让农民痛痛快快地休息,要大搞文娱宣传和体育运动,开展当地群众喜爱的优秀传统节目龙灯、花灯、牛儿灯、狮子舞等。三要大搞壁画、贴对联,公社食堂张灯结彩。

 如今的泸县,在冬至前后,家家户户杀年猪、腌腊肉,整个“旺子汤儿”,邀请亲友四邻团团坐,喝酒吃肉,好一个热闹的氛围。除夕当晚,家家户户吃过团圆饭,大家围坐在电视机旁,看着中央电视台精心准备的春节联欢晚会,拉拉家常,打打麻将,等待子夜时分,各家各户将早已备好的鞭炮点上,噼里啪啦地迎接“年”的到来。

 春节,承载着龙城人对新的一年的期盼,每个人脸上洋溢的都是节日的喜悦之情。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