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档案文化 > 档案故事


民国时安徽县长有详细考核办法

2014-02-08 作者:郑静 信息来源:合肥晚报 浏览次数: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把全国分为36郡,一郡之内又分为若干县,这就是“郡县制”的由来。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由秦始皇直接任命,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财政、司法、狱讼和兵役。县长的权力是统治者权力的延伸,是地方与中央连接的桥梁与纽带,县长的贤与庸,直接关系到当地百姓的生活状况。民国时期,县长的基本定位与传统政治相差无几,而对于县长的考核、奖惩以及任免,又有了一些新的规定。

 近日,记者在安徽省档案馆发现了一份:《安徽省各县县长成绩政核实施办法》。通过这份文件,可以了解到民国时期安徽省的县长是如何选拔,如何考核,有哪些权利,又要承担哪些责任等。当然,标准还要靠人执行、监督,没有上级和民众的有效监督,再严的要求都可以成为一纸空文。

工作、学识、操行成为 重要指标

 从文件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在民国三十二年颁行的《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训令》中有这样一段话:“令安徽省政府,查县长之考成关系县政之推进至为重要,故赏罚必期平允,而责任尤贵分明,值兹抗战期间,百瑞带举,县政日趋繁重……各种奖惩规则其加诸县长之责任必须与所赋权利相等,如某种事项县长僅负名义并无实际权力,即不应课以重责。”

 1943年,时值抗日战争时期,面对外部环境的巨大压力,必须做好后方的工作,才能为抗战提供持续的保障。行政院制定的三项原则其一就是“抗战期间县长理粮、役两政考,占比数应各占百分之三十五,其余县长主管业务共占百分之三十,由省政府拟定百分比率以为考绩之标准”。说明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粮食和兵役是考核县长政绩的两大主要指标。

 在当时,对于县长的考核是非常严苛的,类似于今天的公务员考试,不仅需要过人的工作能力,而且需要高尚的品德和扎实的学识。考核办法中规定:“县长成绩政核分工作、操行、学识三项分别以分数评定之,每项最高分数如下:一、工作五十分,二、操行二十五分,三、学识二十五分。” 据其表现综合分列甲、乙、丙、丁、戊五个考等,以资奖惩任用。可以看出,工作仍是考核的重中之重,但同时兼顾操行和学识。

 县长操行成绩主要看公私行为,因此品行、操守、服务精神三点为持久原则,关于服务精神应包括公忠、坚毅、刻苦、勤劳、严谨、勇敢、热情等要素。品行端正、操守廉洁、服务周到才能得到五分,否则按相应情形扣除分数。对于县长的学识也有要求,“县长学识成绩应就其对于本党主义及政治认识及有关于县政职务上所应具备之一般学识(如政治军事、经济法律等),学识按照时地事人需要,确能胜任职务者十五分,否则酌减其分数”。

精细的考核办法

 对于县长工作业绩的换算方法,《安徽省各县县长成绩政核实施办法》中做出了详细的解释:“县长各项工作成绩之政核,各以百分法计分,再按照所占百分比率折算之,并以折算之总和照工作所占总成绩百分之五十折算成工作成绩总分数。”这套成绩的换算方法较为科学,考虑到各方面工作的权重,又不单单以工作来考核一个人,保障了做事的效率,提高了县长工作的积极性。

 县长的工作有着规范的流程与标准,“各县县长平时工作成绩应由各该县县长按照核定之施政计划及每期预定工作进度表,分别将每月及每期完成各项工作之进度进行方法,及所用经费、经过、时间据实摘要列表,报告呈由该管事署缜密审核,转呈本府分别政验,并将工作实况登记成绩记录以为年终政绩或政成之根据。”

 在这样看似非常严苛的考核办法之中,也具有一定的弹性。安徽省政府规定,在制订该县本年度工作计划之时,可以根据地方环境及特殊情况,以及工作的繁简难易、轻重缓急区别对待。如果某县发生了自然灾害,那么县长的首要工作就是赈灾,对于考核的指标也会相应地放宽。

县长考核有专门人员负责

 汉武帝设置刺史一职,负责巡视郡县,目的在于澄清吏治。而民国时期县长工作的审查,由类似于刺史的“督导员”负责,并向上级单位进行报告。各县每期工作或办理某一特殊事项结束之后,各区专员公署都指派督导员走访各县,根据实地情况查验报告,并由各区专员及安徽省政府各厅处按照各自的主管事项,分派视察员轮回复查抽验,这和今天的巡视员工作大体相近。

 县长的操行及学识由安徽省政府视察员及各厅处视察员、各区专员及督导员,于平日里缜密视察,详细访问一般的民众意见,县长的公私行为是否得当,处理事物的学识程度以及行政管理方法是否合理,中央及本省法令施政方针的认识是否足够,这些都是考核县长的指标之一。

 县长每年的年终政核由省政府组成政绩委员会,以各军区司令部参谋长、高等法院院长等人共同组成,并由省政府主席指定一人为委员会主席,执行初步核对的有关事项,其职权主要有:评定工作成绩分数,参照平时政核情形各项报告记录奖惩,合计奖惩分数并填写政绩表等。

 总体来说,民国时期县长的职能既包括主要由国家的大环境所需要的社会职能,也需要承担为实现国民党意志而产生的政治职能,既包括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新职能,也需要继承传统政治延续下来的县官的基本职能。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