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导读

浙江记忆 Zhejiang Memory / 1期


发布日期: 2014 - 03 - 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浙江档案局


郁曼陀先生血衣冢志铭
文/ 章琪锋
 
  “似先生之风烈,余不仅当铭之于文,且将铭之于心,瞻之在前,没齿不忘也。石可磷而不可夺坚,丹可磨而不可夺赤,谁云遽然而物化也?凝血与山川共碧。”
  这是郭沫若先生于1947年4月为我国司法界在抗日战争中为国牺牲的第一人——郁曼陀(郁华)先生撰写的《郁曼陀先生血衣冢志铭》。在铭文中,郭沫若先生高度赞颂了郁曼陀先生刚正不阿、视死如归的爱国情操。
  郁华名庆云,字曼陀,生于光绪十年(1884年),浙江富阳人。郁曼陀父亲早亡,靠寡母摆摊和几亩薄田的收入维持生计。他十六岁中了秀才,且名列第一,当时人们都称他为才子。光绪末年,郁曼陀赴日本留学,专攻法律。学成回国后,他先后任大理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东北分院及东吴大学等的法学教授,成为当时我国刑法学界的权威。他著有《刑法总则》、《判例》等专作,后其作品汇集成了《刑法及判例讲义》,被司法界誉为“我国刑法学之巨著”。郁曼陀还是一位诗人和画家,早在辛亥革命前夕,他就加入了“南社”——一个以爱国人士柳亚子先生为首组成的社团。在此期间,郁曼陀写了许多诗词,倡导“文章气节”,常以诗画抒发爱国热情。郁曼陀的诗画在他牺牲后被编成《静远堂诗画集》、《郁曼陀陈碧岑诗抄》,并刊行问世。
  1932年,郁曼陀来到上海,出任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管理英租界的刑事诉讼案。那时的上海,政治情况十分复杂,革命势力和反革命势力都利用法院这个特殊的机构展开激烈的斗争。郁曼陀在他的权力范围内,积极帮助进步人士,为保存革命力量做出了很大贡献。当时文化界有一些左翼人士,以谈诗论画为名,到他家里托他办理拯救革命同志的事宜,他总是见义勇为、毫不推辞。比如,1933年廖承志在上海公共租界被捕,南京政府军法处要求引渡,郁曼陀坚决不同意把他交给特务机构。当时,宋庆龄委托民主人士唐鸣时律师向郁曼陀说明情况,郁曼陀毅然决然地释放了廖承志。廖承志的母亲何香凝为表示谢意,亲手绘制《春兰秋菊》图一幅,赠送给郁曼陀。1954年又在画上补写题词:“1933年承志入狱,其时得曼陀先生帮忙,特将此画纪念。”同年5月,郭沫若见到画和题词,又在画端题诗一首:“难弟难兄同殉国,春兰秋菊见精神,能埋天地天不死,终古馨香一片真。”
  1937年,日军侵占上海后实行恐怖高压政策,大肆绑架和杀害进步人士,气焰十分嚣张。光华大学校长刘湛恩首先遭遇不测。其后,各界人士被杀害的消息日有所闻。郁曼陀义愤填膺,只要杀人凶手被捕,他就毫不留情地将其依法惩治。为此,敌伪汉奸对郁曼陀恨之入骨,定下软硬兼施的毒计:要么把郁曼陀拖下水,要么就杀死他。在这样的情形下,郁曼陀始终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肯向敌人屈服。1939年春天,郁曼陀收到署名为“反共锄奸团”的附有子弹的恐吓信,信中说:“如果再不参加我们的组织,你的生命难保。”当时,一些亲朋好友见他处境险恶,纷纷劝其及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面对敌伪的淫威,郁曼陀没有被吓倒,他坚定地说:“国家、民族正在危急之中,怎能抛弃职守?我当做我应做之事。”日伪汉奸黔驴技穷,最终采取了最卑鄙无耻的手段——暗杀。1939年11月23日上午,郁曼陀像往常一样,吃过早餐后从住所前往法院上班,途中被汪伪特务刺杀,以身殉国,时年五十六岁。
  当年,郁曼陀遇刺案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上海、香港、桂林等地的报纸对此均有报道,所有的报道都不约而同地痛斥元凶、表彰忠烈。1940年3月24日,上海律师公会和市商会人士为郁曼陀举行了声势浩大的追悼会。著名爱国人士金仲华、柳亚子等纷纷撰写文章,给予郁曼陀烈士极高的评价。抗战胜利后,杀害郁曼陀的刽子手、敌伪上海特工总部首领丁默村,在群众的检举下被捕,于1946年11月在南京公开受审并最终伏法。
  1947年,为缅怀忠烈,当时的富阳县参议会在鹳山建造了郁曼陀的血衣冢,血衣冢内埋有几经辗转而留存下来的烈士血衣。郭沫若得知此事后,撰写了一篇铭文以赞颂和悼念郁曼陀先生。铭文简明扼要地记载了郁曼陀先生的生平及殉难经过,文曰:“先生持法平而守己刚正,有投书以死相威胁者,先生不为所动,爱国青年之得庇护以存活者甚众……似先生之风烈,余不公当铭之于文,且将铭之于心,瞻之在前,没齿不忘也。”最后以四句铭言作结:“石可磷而不可夺坚,丹可磨而不可夺赤,谁云遽然而物化也?凝血与山川共碧。”全文732字,镌刻在碑上,立于“血衣冢”前。195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呈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追认郁曼陀先生为革命烈士。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血衣冢和石碑一度遭到破坏。后来经富阳各界人士的磋商筹备,于1980年在鹳山上建立了纪念郁曼陀、郁达夫烈士的“双烈亭”,并重刻“郁曼陀先生血衣冢”碑,立于原血衣冢的旧址上。
  《郁曼陀先生血衣冢志铭》原稿一直由郁曼陀先生的夫人陈碧岑女士保存。1977年,陈碧琴女士和女儿郁风回到家乡富阳。经过富阳县政府及一些地方人士的努力,陈碧岑将铭文原稿捐献给了富阳县政府,此后这件珍贵的档案史料一直保存在原富阳县地方志办公室。1985年,县文物馆在鹳山松筠别墅设立“郁华郁达夫烈士事迹陈列室”,展出了《郁曼陀先生血衣冢志铭》原稿,同时还展出了郁曼陀的《静远堂诗抄》、《东京杂事诗》、《刑法及判例》等著作手稿。县档案馆领导得知这一消息后,为确保珍贵档案史料的安全,与县地方志办公室联合行文向县委请示,表示《郁曼陀先生血衣冢志铭》作为珍贵的档案史料,不宜用原件展出,应由保管条件较好的县档案馆珍藏。陈列室展出的档案资料,应由县文物馆复制后,以复制件代替原件展出。对此请示,县委批示同意《郁曼陀先生血衣冢志铭》原件交由保管条件较好的县档案馆收藏。
  《郁曼陀先生血衣冢志铭》铭文原稿由郭沫若撰文、民主人士马叙伦手录,原稿长131厘米,宽57厘米,现珍藏于富阳市档案馆。
 
作者单位:富阳市档案局 
 
 

<< < 12345678 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