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积极争创浙江省级“巾帼文明岗”,进一步提高查档接待利用窗口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本窗口实际情况,决定开展评选“每月服务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争创浙江省级巾帼文明岗为契机,以浙江省档案局“比实干、比服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为指导,以“树兰台形象,展巾帼风采”为主题,以“创一流服务,建优质窗口”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窗口员工立足本职岗位,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查档接待利用窗口岗位应有的作用。
二、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强化服务意识,从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入手,进一步规范窗口员工在语言、仪表、行为、服务和环境等方面达到要求,全面提高窗口员工的整体素质,树立浙江省档案馆查档接待利用窗口的良好形象。
三、评选范围
浙江省档案局(馆)保管利用处查档接待利用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四、评选标准
1.品德素质优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标准,有着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 业务技能精湛。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知识与技能,能够严格按照依法办事、以人为本的原则办理业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达到本单位一流水平。
3. 服务质量优异。热心为群众办事,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举止文明,着装端庄,待人礼貌,语言文明规范,耐心、细致、热情地受理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咨询建议,无群众投诉。
4. 工作成绩显著。坚持依法办事、照章办事,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办结的各类服务或完成的工作事项无差错发生,服务对象对服务结果满意。及时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本职工作,对本职工作有突出贡献。
5. 组织纪律严明。严格遵守浙江省档案局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廉洁自律,按时到岗,不得脱岗、离岗、漏岗。严禁出现迟到、早退、未经请假擅自外出等行为。
五、评选方式
自评与检查评比相结合,按照以上评比标准进行评判;结合争创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及岗位成员意见,确定结果;每季度评比一次,结果确定后进行表彰,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