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档案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浙江省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浙江省档案局法规宣传处。
联系人:胡文苑、王凌;电话:0571—85118865。
浙江省档案局
2016年10月28日
浙江省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要求,推进档案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增强执法效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要求,坚持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以安全管理为导向,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档案行政执法,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专业化和集约化,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执法效能最大化,促进档案法遵从和维护合法权益。
——依法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责任清单,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档案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依法进行。
——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档案行政相对人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相对人负担,优化从业环境,保证档案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档案行政执法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协同推进。充分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档案系统统一平台相关信息数据,加快建成档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和档案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协调推进智能监管和分类监管。
二、检查对象
随机检查的对象为省直单位、市档案局(馆)、省级管理权限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承揽省直单位档案服务外包的档案服务企业及其它法定监管对象。(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1.省直单位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包括档案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文件材料(含电子文件)收集归档、档案安全防范措施、档案管理是否存在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见附件2)
2.市档案局(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包括市档案局依法履行职责、市档案馆依法管理档案情况、是否存在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见附件3)
3.省直单位档案服务外包承揽企业档案安全工作情况(见附件4、5)
4.省重点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情况。(见附件6)
四、检查方式
(一)省档案局通过随机抽取系统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执法检查对象的抽取:省档案局将抽查对象划分为省直单位、市档案局(馆)、省直单位档案服务外包承揽企业、省重点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四部分。抽取比例和频次根据每年档案行政监管工作需要确定。
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根据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编号随机抽取。对检查对象实施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视情邀请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年内已被随机抽查的档案行政执法对象,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
(二)检查工作流程
1.抽取受检单位、执法检查人员;
2.通知受检单位;
3.检查受检单位;
4.30天内书面反馈意见;
5.年底制发执法检查通报。
(三)实地检查程序
1.听取自查汇报;
2.实地查看档案库房、档案信息系统,查阅、复制依据性材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有下属单位的抽查1至2个下属单位);
3.检查组会商;
4.属于当场纠正的,依法提出整改要求,依法记录。
(四)执法全过程记录
执法检查应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要求,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过程进行记录。逐步推广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过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五、“双随机”抽查结果的应用
省档案局将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束后的30天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对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责令其及时改正,并依法进行惩处。对不依法完成文件材料归档、档案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将进行档案执法复查。属于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
建立健全档案服务机构、项目建设单位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档案局主要领导对档案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落实,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抽查工作任务和目标,相应调整充实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各被检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针对检查方式的变化,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应对。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任务,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强化对档案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省局督促和指导市县档案局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市县档案局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具体细化辖区内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要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通过纳入绩效考核,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成绩较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认真做好自查。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自查活动,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自查中发现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要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撰写自查报告,要做到数字准确,反映工作情况实事求是,整改措施切实可行。自查报告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加盖公章,检查当日前报省档案局法规宣传处;同时,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fgxcc@zjda.gov.cn。
附件:1.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
2.省直单位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
3.市档案局(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
4.省直单位档案服务外包承揽企业(档案保管类)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
5.省直单位档案服务外包承揽企业(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类)行政执法检查内容
6.省重点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