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档案局(馆):
根据国家、省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我局在2015年1月清理的基础上,对2017年1月以前单独制定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4件,其中继续有效35件,新废止6件(含本清理周期内,通知印发前废止件),新失效3件(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浙江省档案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新废止的浙江省档案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5年1月起)
3. 新失效的浙江省档案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5年1月起)
浙江省档案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