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档案馆珍藏的土改时期土地房产档案共有1400卷,这批档案种类齐全、内容丰富,包含了土地房产清册、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和土地房产所有证。这批档案除具有史料价值外,还有很高的社会利用价值,时至今日仍为老百姓证明老屋房产权属提供凭证。
一
土改,具体来说就是将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划归农民所有,改变封建土地制度。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决定从1950年冬季开始,用两年半或三年左右的时间,根据各地区不同情况,在全国分期分批完成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使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并快速发展,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同时将广大贫苦农民从封建地主的土地束缚中解放了出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温岭的土改运动从1950年冬季开始,到1951年底,除石陈区所辖乡镇因多种原因未完成外,其他区所辖乡镇基本完成。土改完成后,当时的温岭县人民政府对重新分配的土地房产权属进行登记造册,并发放土地房产所有证。据统计,共整理土地房产清册与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档案1398卷,发放土地房产所有证13万多张。清册与所有证存根中登记的土地编号仍沿用民国地籍档案中的土地登记编号;也没有重新绘制地籍图纸,地块详图仍参照民国地籍图纸。
土地房产清册。共670卷,以村为单位组卷,按户登记造册,一户一件,总共137846件。每件登记户主与家庭成员姓名、全家人数并附户下权属地块明细表;每个地块都标明土地区段号(根据这个编号可以在民国地籍图纸上找到地块详图)、坐落位置、土地种类、面积和房屋间数等。
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共728卷,也以村为单位组卷,一户一件存根,总共134453件,跟清册相对应。每件存根登记户主姓名、人口数量并附户下权属地块明细表;地块分土地和房产两个区域进行登记。由于历史原因,石陈区所辖乡镇既无清册,也无所有证存根档案;太平镇只有土地房产清册,没有所有证存根档案;其他各乡镇的存根与清册均能对应。
土地房产所有证。温岭市档案馆馆藏2卷、共213张,当时因种种原因未发放到个人手头。每件所有证中登记了家庭所有成员姓名并附户下权属地块明细表,明细表同存根上附的内容完全一样;所有证上还盖有当时县长张学义的私章和温岭县人民政府大红公章;落款时间均为1951年。
1951年土改时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
民国地籍正式公布图图纸
市民查阅利用地籍档案
二
土改完成后,土改产生的土地房产清册和存根大部分保存在县财政局,太平镇13卷土地房产清册保存在县法院。改革开放后,老百姓为解决老房子的房产权属和村界纠纷,对地籍档案的查阅需求越来越大,土改时期的土地房产档案和民国地籍档案成为重点查阅对象,也成为进行房产权属登记的重要依据。当时的情况是,民国地籍档案保存在县档案馆,土改时期的土地房产档案保存在县财政局和县法院,老百姓想要查询完整的地籍档案,需要往返于几家单位,先到县财政局或县法院查阅土地房产清册和所有证存根,然后根据清册和存根中登记的权属再到县档案馆查阅民国地籍档案中的图纸、确定土地房产的具体位置,非常麻烦。
为方便老百姓查阅利用档案,从上世纪末开始,档案局每任领导都主动与财政局联系,希望财政局将保存的土改时期土地房产档案移交给档案馆,但由于种种原因都未能如愿移交。2012年春,借财市政局新任领导班子上任之机,市档案局领导再次主动与市财政局沟通,通过向新任领导班子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告知档案资源整合的重要性、明确将档案移交进馆实是便民之举等方式,希望市财政局将土地房产档案移交给市档案馆。市财政局新任领导班子经过仔细调研,意识到将这批档案移交给市档案馆的重要性与迫切性,最终同意移交。与此同时,市档案局与市法院也进行了协商,市法院同意将保存的全部土地房产清册移交给市档案馆。
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将这批档案接收进馆后,发现档案原先整理得极不规范,不能达到数字化要求,为此开展了重新整理工作。首先将档案放入专门定制的档案卷盒内,并编制了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还将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全部著录进电脑,共著录目录27万条;其次对破损或霉变的档案进行抢救修裱。2013年,市档案馆对这批档案进行了全文数字化扫描,共扫描47.68万页;同时利用数字档案馆系统对数字化成果进行管理,目前可在市档案局内网上查阅档案全文。
三
市档案馆将土改时期的土地房产档案接收进馆,使民国地籍档案得以与之整合,提升了全市地籍档案的完整性,也大大方便了老百姓查阅和利用地籍档案,老百姓只要到市档案馆就可以查到自己所需的地籍档案;此外运用数字档案馆系统大幅提高了查档效率,原先查档需要耗费大半天时间,现在只需几分钟就能解决。近年来,市档案局根据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地籍档案查阅制度,并在《温岭日报》和局官网站上进行持续宣传,让更多老百姓知晓如何在市档案馆查阅地籍档案,现在来市档案馆查阅利用地籍档案的老百姓络绎不绝。(《浙江档案》2018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