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三个走向”根本遵循,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拉高标杆、补齐短板,强化档案公共服务,深化推进“五档共建”,更好地为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标杆省份建设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围绕中心大局增强档案工作服务力影响力 1.对接省委、省政府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做好“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浙商回归等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档案工作,接收展出拆违治水展览。继续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巡查。 2.对接“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服务政府自身改革,完成省本级行政审批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编制审核,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实行“双随机”抽查制度。 3.围绕换届工作做好换届过程中的档案收集和整理,与有关部门联合提出在村级换届中加强档案管理的意见。对接美丽乡村,落实国家档案局《美丽乡村档案室建设规范》,深化美丽乡村档案工作。继续做好农村文化礼堂建档工作。加强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建档指导和成果检查。 4.配合做好重大历史事件节点宣传工作,挖掘红色档案资源,推广党性教育主题教室,服务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选好专题,编辑档案信息参阅,服务决策。 二、加强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1.认真贯彻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和全国档案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补齐公共服务短板要求,开展调研,召开全省档案公共服务推进会,总结近年来我省档案公共服务工作,部署推进档案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2.编制档案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档案网公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档案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为百姓提供更加便捷的档案公共服务。 3.会同中国档案学会举办档案公共服务学术研讨会,为强化档案公共服务打好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 4.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市县档案馆新馆建设,争取新开工建设16个,新立项8个,为档案公共服务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5.做好国家档案局对副省级以上档案馆业务工作考核的准备工作。出台我省档案馆(室)工作基本规范,争取10个档案馆通过规范化认定,依法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村(社区)档案室规范化建设,省直单位规范化档案室达50%。 6.组织实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库建设、申报工作,推进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 7.围绕档案公共服务开展档案执法检查。继续争取将档案安全纳入“平安浙江”考核。争取出台档案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开展档案服务企业信用评价。 8.贯彻落实全省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宣传贯彻《关于着力补齐短板加快推进我省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督促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治理,为档案公共服务提供安全保障。 三、对接大数据实施档案管理和开放共享示范工程 1.深化智慧档案建设,以大数据建设为龙头,推进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档案管理和开放共享示范工程及配套子项目,参与制定政务大数据归档保存、资源共享等标准规范和目录体系。 2.加快全省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接收系统、电子档案接收进馆和长久保存系统3个平台的应用与推广。 3.围绕政府公共数据目录体系,积极参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数据归集工作,推动档案数据通过政务服务网和全省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向其他部门和社会开放共享。 4.扎实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在省属部门推广行政审批电子文件在线归档模块应用,加强行政审批电子文件归档移交工作。召开全省档案部门对接服务大数据和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会议,在衢州等市开展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归档和数据交换试点。 5.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出台全省数字档案馆评估办法,开展数字档案馆评估工作,争取全省4—5个档案馆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创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1—2个。做好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试点工作。继续争取将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省政府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省级单位创建省示范数字档案室8—10个。做好全国第一批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试点工作。 6.积极有序推进全省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或分级保护工作,稳步依法推进档案登记备份工作。 四、加强档案文化和宣传工作 1.编制全省档案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浙江历史文化记忆工程。加快“千村档案”建设,完成全部重点村和50%一般村数据库建设任务;系统上下联动开展“浙江之路”建档;继续开展“百年百镇百梦”网络征集珍藏活动;编辑出版《记忆浙江·2017》。 2.按照国家档案局部署要求,分年度做好我省《抗日战争档案汇编》各分卷的编纂工作。继续开展浙江省百项档案编研精品评审工作。编撰出版《浙江省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精品介绍》(第三辑)。继续与省委党史研究室合作编辑出版《日军侵浙细菌战档案资料汇编》。 3.统筹做好“6·9国际档案日”、档案法颁布30周年和省档案馆新馆宣传工作。全省系统上下联动推进“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与省普法办联合做好档案法颁布30周年宣传活动。运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APP等新媒体,聚焦省档案馆新馆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统筹推进拆违治水展、馆藏精品介绍以及媒体、书法家、学生(小记者)和“百镇梦想”亲历者走进省档案馆新馆等系列活动。 4.继续推进民间档案文献收藏研究会工作,加强民间档案文献抢救保护,建立民间档案文献数据库,继续开展民间档案文献收藏研究示范工作室认定。 五、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1.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制定出台加强全省档案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从严加强省档案局(馆)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 2.深化宣传和弘扬职业精神,总结宣传“践行浙江档案人职业精神模范”。 3.按照《全国档案专家选拔与培养实施方案》,做好人才推荐工作。抓好“115”人才的重点培养,建立健全全省档案专业技术人才总库和专题人才库。积极推进与高校合作项目的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