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宗来源简况 浙江省林业厅成立于1954年8月,归浙江省政府直接领导,其前身是1951年8月成立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农林厅林业局。1963年5月浙江省林业厅撤销,成立林业局,归属浙江省农业厅,森工局划归省计委领导。1978年1月建立浙江省林业局,1980年8月浙江省林业局改为浙江省林业厅。1995年前,浙江省林业厅内部机构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林业管理处、森工处、调查设计处、人事监督处、特种经济林处、用材林经济管理处等,直属单位有林科所、森防站、种苗站、林野调查队等。1995年10月,在全国性的机构改革中,经省编委审核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林业厅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资源保护和林政管理处、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处、计划财务处、林业公安处、林业产业处、科学技术处以及机关党委,省绿化委员会、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处理山林纠纷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分别与办公室、公安处以及林政处合署办公。2000年3月因政府机构改革,浙江省林业厅更名为浙江省林业局,列入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序列,为省政府组成部门。2003年3月17日,因政府机构改革,浙江省林业厅被改为浙江省林业局(仍为正厅级),列入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序列。先后担任厅长的有李士豪、赵雨农、亓汉三、王宪恩、范福生、程渭山等。 浙江省林业厅职能主要是: (一)研究制订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起草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草案,经批准或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编制全省营林、森工规划和计划,领导厅属企业进行各项工作。指导林业宣传动员和林业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防沙治沙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包括荒山绿化、平原绿化、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山区林业综合开发等);对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实行宏观指导管理。负责森林、林木采种、育苗、造林、基建、运输等技术指导。 (三)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加工、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主管森林资源的有效使用并监督林地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管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主管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四)指导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五)制订林业产业经营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木材生产、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木本药材、苗木花卉等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规划指导林产品市场建设。 (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或审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七)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省级林业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监督林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林业经济政策。 (八)制订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林业科研及其推广的计划管理、成果管理;指导协调林业技术监督、新技术开发和林业专利、林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林业科技工作;指导林业科技体制改革。 (九)指导、监督林业综合开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发展、扶贫等组织指导工作。负责森林、林木采种、育苗、造林、基建、运输等技术指导。 (十)制订林业专业人才培养和林业教育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管理浙江林校、省林干校的教学和改革,指导林业专业人才的培训和林业科学研究工作。指导林业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 馆藏浙江省林业厅全宗档案共3488卷,30个目录。起止年代为1950年至2000年。 二、档案内容与成份介绍 1、综合类:各专区、县的林业统计年报、林业工作计划与总结,全省山区经济开发规划,各县发展山区多种经营工作总结,以及省林业厅所编印的林业生产简报;有私营木商社会主义改造安排,群众自愿献山的情况,杭州市西湖山区林业合作章程,茅家埠等5个林业合作社公私合作造林合约,诸暨大高芜林业合作社章程施业方案;有山权、林权的指示、规定及处理情况,山林所有权问题的处理和今后的意见,违反木管政策案件处理和龙游县破坏国有林案件调查处理的报告;有奖励与评选先进生产者暂行办法,劳模奖励与评选的有关规定,林业劳模、先进工作者、省级农林机关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名单,先进事迹介绍,林业集体先进单位的名单和先进事迹介绍等。 另有党组会议记录,机构编制文件,人事任免文件,审干工作文件,本厅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大事记,各种会议记录;有全省性林业工作会议文件,向上级部门汇报综合性材料,信访复核、林业宣传、林业信息、林业通报、简报等;有关立法计划、依法行政和林业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普法教育、宣传等材料。 2、造林育林类:有省林业厅颁发的造林技术规格,森林抚育方法,造林、采种工作指示,浙江省主要树种苗木定质定量标准及采种技术规程,水源林营造计划,浙江省采种七年规划方案,全省森林分布情况、全省荒山情况、造林成活率、野生动植物资源、特种经济林资源等调查统计材料,全省春季国营造林和绿化总结,各专区春季造林工作总结等。有林场经营管理试行办法,林场规划、意见和统计报表,国营林场开展多种经营计划,杭州西湖林场建场方案、技术设计书、竣工决算书,国有山林调查报告,各专署各县1958年建场扩场调查报告等。 主要包括草拟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材料;指导监督各类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材料;平原绿化、沿海防护林、防沙治沙、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山区林业综合开发等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材料;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材料;指导国有林场、国有苗圃、乡村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等材料。 3、资源保护和林政管理类(省处理山林纠纷领导小组):有森林灾害情况的调查统计材料,全省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抚育工作总结,各县山林火灾预防的经验总结,森林虫害防治及全省防治森林虫害的会议总结等;有省林科所、天目林学院的科研计划,松毛虫生物防除试验,新产品工艺鉴定和标准的管理办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先进农具的推广材料,以及1959年至1968年人民公社林业机械化规划说明等。 主要包括森林资源管理、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方面材料;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材料;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材料;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材料;山林纠纷处理材料;草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材料;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材料;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审核材料;全省湿地保护工作等材料。 4、林业公安类(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包括全省森林防火工作材料;森林公安干警的警衔评定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材料;处理破坏森林资料和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植物资源的重特大案件材料;重点林区的社会治安工作等材料。 5、计划财务类:主要包括制订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规划、中长期计划材料;机关财务预算、决算、概算及编制材料;林业统计年报材料;国有林业资产管理材料;下达林业资金等材料。 6、科技技术类:主要包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材料;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广材料;林业技术市场建设和管理材料;林业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工作材料;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等材料。 7、人事教育类:有林干校教育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历年培训情况简报,衢州、丽水等林校的教职员清册,教育计划,招生及毕业生分配材料等。 主要包括制订林业专业人才培训和林业教育发展规划材料;林业专业教育、林业职工培训材料;机关人事干部制度、规定、办法等材料;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变更、人员编制等材料;人事任免、职工录用、转正、调动、调配等材料;职工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材料;职工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奖惩等材料;林业行业职称评定等材料。 8、木材、林特产生产类:有木材生产、加工、供应的计划与总结,木材的收购调拨及其价格文件,木材市场管理及木材成品半成品的管理文件,新安江木材过坝流送量资料及协议书等;有全省林特产的发展计划,产量统计,生产经营情况、价格、生产经验总结等档案材料。还有建新化工厂机构人员编制意见,需要高中等专门人才情况,以及接管、基建等方面的档案材料。 9、机关党委主要包括党组织年统计报表;基层党支部的成立、任免材料;基层工会的成立、任免材料。 10、纪检监察室主要包括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对违纪事件的查处、处分、通报等材料。 三、检索查阅注意事项 该全宗检索工具有案卷级、文件级电子目录和纸质目录。已完成全文数字化,画幅数250803,档案已向社会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