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报送全国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优秀案例的通知

2019-04-18 信息来源:浙江省档案馆 浏览次数:

各市档案局,各省属企业:

国家档案局正在开展2019年全国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请你们根据档办函〔2019〕32号文件(见附件)相关要求,组织本辖区(集团)内企业撰写相关优秀案例,并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推荐表报至我局(表格中“报送单位意见”一栏须企业签署盖章,“推荐单位意见”一栏请留空;纸质版本请邮寄我局,同时发送电子版本)。我局汇总后将择优报送至国家档案局。

联系人:夏振华,联系电话:0571-85113166,邮箱:85117880@163.com,地址:杭州市丰潭路409号,邮编:310011。

附件: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企业档案信息资源  开发利用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

浙江省档案局

2019年4月17日


关于推荐报送全国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优秀案例的通知.pdf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pdf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