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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苍南县建立龙港镇的批复

2023-08-17 信息来源:浙江省档案馆 浏览次数:



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政府:

温政〔1983〕141号、苍政〔1983〕150号报告悉。经研究,同意建立龙港镇(为县直属镇),将龙江公社的金钗河、江口、下埠三个大队和沿江公社的方岩、河底高两个大队,以上共五个大队划归龙港镇管辖,镇人民政府驻方岩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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