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政府:
温政〔1983〕141号、苍政〔1983〕150号报告悉。经研究,同意建立龙港镇(为县直属镇),将龙江公社的金钗河、江口、下埠三个大队和沿江公社的方岩、河底高两个大队,以上共五个大队划归龙港镇管辖,镇人民政府驻方岩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