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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
的通知

2023-08-17 信息来源:浙江省档案馆 浏览次数:



各市、地、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关于加快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新的经验和问题,望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四年四月六日


 

关于加快城镇集体工业经济

发展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

 

发展城镇集体工业经济,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政策,也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发展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对城镇集体工业采取了稳定体制、积极扶持等项措施,使全省城镇集体工业有了新的发展。一九八三年城镇集体工业总产值达到六十九亿九千五百万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一点一四倍,对搞活经济、扩大就业、满足消费、增加出口、积累资金,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左”的影响还没有完全克服,影响了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阻碍了生产的迅速发展和集体经济的巩固提高。为了真正按照集体经济的特点办好集体企业,加快我省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发展,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和海盐衬衫总厂的改革经验,对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有关政策作以下规定:

一、城镇集体工业企业有独立进行生产经营的自主权。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由劳动群众自愿组织起来,集体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因此,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在接受国家计划指导和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可以根据人民需要和市场变化,多品种、多层次、多渠道,灵活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并可根据季节的变化和任务的多少,规定劳动时间。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要借鉴农业联产承包制的成功经验,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和岗位经济责任制,把企业的命运和职工的利益同生产经营的好坏、职工贡献的大小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发展生产,改善经营管理,做到适销、优质、低耗、高效、安全,从各方面提高经济效益,把单纯生产型改为生产经营型企业。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可以自行采购三类物资和协作采购一、二类物资,积极采取商品陈列、广告宣传、展销订货等形式,招徕客户,扩大业务。企业所需的经营费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开支,列入产品成本。经营费一般不得超过产品销售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二,大的企业可低于此比例,小的企业可适当超过。

在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和物价管理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按照优质优价、劣质劣价、薄利多销、有利竞争的原则,实行一定幅度的浮动价格和季节差价。企业自销产品,凡是国家提供原材料和燃料所生产的产品,要按国家规定作价;协作和议价购进原材料、燃料所生产的产品,执行国家统一订价确有困难时,允许高来高去。对放开的小商品,商业收购的产品,实行工商协商定价;商业不收购的产品,由企业自行分等定价。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由企业参照同类产品价格自行定价。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可以从生产发展的需要出发,按照专业化协作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在集体单位之间实行联营;也可以在不改变企业所有制、隶属关系和财务关系的原则下,实行产品归口管理,或同国营企业联营。

二、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和人才培养,改变生产技术的落后面貌。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大都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人才缺乏。要密切结合自己的特点,继承和发扬优良的传统技艺,按照“投资少、见效快、技术适用”的原则,鼓励职工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努力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成就,改进工艺方法和生产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和发展新产品,更有效地降低消耗和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要加强科研、设计和新产品开发工作。可以自设机构,也可以聘请科研、设计部门和大专院校的科技人员当顾问,运用新的科研成果,协作试制新产品。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增加智力投资,积极创办各种职业学校、培训中心、训练班,采取脱产、半脱产、业余学习等多种方式,尽快培养专业人材,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文化、技术素质。

三、实行民主管理,改革干部管理制度。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全体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人员增减、收益分配、劳保福利、职工奖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厂长是工厂的行政负责人,对工厂生产经营活动行使统一指挥权。

为了解决目前干部管理和生产管理的不协调状况,应按企业的隶属关系,把管干部与管生产统一起来。由各市、地、县委授权企业主管部门党委,按照干部队伍“四化”的方针和精干的原则,负责调配任命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党委(支部)书记、厂长,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由厂长推荐副厂长,在有党的委员会的企业,经党委会讨论通过后,报企业主管部门任命。企业中层干部由厂长提名,在有党的委员会的企业,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后,由厂长任免。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由职工选举和罢免企业领导人,做到干部能上能下。

四、遵循自愿组合的原则,改革现行的劳动制度。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在用人制度上,由劳动部门统招统分改为由企业自招自聘,做到职工能进能出。企业可以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招工计划和招工简章,经市、县主管部门批准、劳动人事部门备案,本着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或由劳动服务公司介绍等方法,就地从城镇待业人员和城镇复员退伍军人中自行招聘职工,劳动人事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新招职工分别实行长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制度,并订立合同。除国家每年分配一定数量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外,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允许企业到外地招聘本地缺少而又急需的中级以上科技人员。公安、粮食部门要积极给予解决户口、粮食关系。到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工作的科技人员,其工资待遇可以高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城镇集体工业企业有权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厂规厂法,严明赏罚,切实整顿劳动纪律,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对于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成绩显著,有创造发明,为企业、为国家做出较大贡献的职工,企业要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厂规厂法、屡教不改的职工,企业有权根据惰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开除。

五、坚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是集体所有制经济性质所决定的基本管理制度。目前仍由主管部门统负盈亏的少数企业,都要改为自负盈亏。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应按照国家税法及时足额地上缴税金;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应交的费用,并向其主管部门缴纳集体事业建设基金(一般应低于税后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五)和管理费;留给企业的收入分配,可以由企业自行决定,其中生产发展基金和新产品试制基金的比例一般不要低于百分之六十,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包括劳动分红)的比例各占百分之二十左右。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可以试行职工集资,所集资金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分期偿还。偿还之前可从税后的盈利中提取一部分用于集资的股金分红,一年的股金分红不得超过集资额的百分之十五

各级主管部门要收好、管好、用好集体事业建设基金,重点用于扶持所属企业开展科学研究,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经营和加强职工教育,促进技术进步和人才培养,资助遭受不可抗拒的灾害的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并适当举办集体福利事业。

六、坚持按劳分配,克服平均主义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有权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特点和按劳分配的原则,因厂制宜地实行全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分成拆帐、联销计酬等灵活多样的工资形式,并有权根据生产急需,组织职工加班加点。不论实行何种工资形式,职工工资收入(包括加班工资)应列入生产成本。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可以随着企业经营效果和个人劳动成果的大小浮动,在国家多收、集体多留的前提下,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企业主管部门,对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企业,要认真核定切合实际的承包基数;对实行计件(包括超定额计件)工资制的企业,要督促制定先进的定额和合理的分值,并定期修订。要防止吃光分净的做法。

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奖金发放,也应有所控制。根据当地政府核定的系统奖金总额,由市、县企业主管部门统一掌握,按照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分别核定每个企业应发奖金数额,并列入生产成本。企业的奖金发放数额可以随企业人均创利率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上下浮动,但其超过核定应发奖金数额部分的奖金,应在企业奖励基金中支付。在企业内部,要切实贯彻奖勤罚懒的原则,敢于拉开差距,按照职工的贡献大小计奖,克服奖金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做到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七、根据需要和可能,举办劳保福利事业。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职工的医药费、病事假工资、退休费等,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量力而行,制订不同的标准和执行范围,可以高于、等于或低于同行业国营企业的水平。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年老退休、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可以市、县为单位,逐步试行系统统筹按照以支定筹、略有节余的原则,在税前由主管部门会同财税部门审定,可按企业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至十五提取退休统筹基金,上缴主管部门集中管理使用,专户存入银行,专款专用。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使用;如有不足,可在下年补齐。该项基金可按营业外列支。

八、保障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平调。

目前我省城镇集体所有制工业经济的管理体制,可以维持不变。

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态度,坚决地迅速地改变那些歧视、限制、并吞集体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代之以鼓励、促进、扶持的政策措施。要对过去不合理的规定进行认真清理,并认真加以改正。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的经营活动和正当的收入,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涉、平调和并吞,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和无偿调用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劳动力。谁平调、并吞,谁负责退赔。

九、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指导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发展

各级计划、物资部门要把发展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纳入国民经济的计划。凡产品直接纳入各级计划的,所需的统管、统配物资,由各级物资部门供应。今后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扩大计划供应的范围。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发展生产、搞活经营所需的资金,应贯彻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的原则,主要依靠自己的积累。在自有资金确实不足时,银行应积极给以支持。技术改造性质的贷款(包括中短期设备贷款和信托贷款)的归还办法,除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一九八三年《关于企业归还各种技措贷款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执行外,对归还贷款确有困难的企业,经当地税务机关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税务局批准,可再放宽税前还贷的比例。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由主管部门批准试制,经市、县科委确认的新产品,应给予减免一至二年工商税的照顾,少数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缴纳工商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适当减税或免税。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当年新安排待业青年每达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一,可以减征所得税额百分之一点六六,减征期三年。减免税额都要用于发展生产,不得作为盈余分配和其他开支。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确因业务需要购买生活用品,可适当放宽社会集团购买力限制,批准权下放到县。

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进行改革,开创城镇集体工业的新局面。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城镇集体工业的领导,把这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各级领导要亲自动手,调查研究,抓住海盐衬衫总厂这个指引人们向上的活榜样,把改革创新的立足点放在发展生产,搞活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上。要结合企业整顿,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冲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改革。要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切忌一刀切。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提高。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中的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四化建设这个中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民兵等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经济建设中去,向广大职工深入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职工队伍,保证企业整顿和改革创新的顺利进行,保证生产建设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开创城镇集体工业的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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