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要,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省档案馆对馆藏档案进行开放审核,依法依规做好档案开放工作,现向社会开放一批馆藏档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档案主要内容 本次开放档案为馆藏1998年至1999年形成的文书档案,共计32495件,71个全宗,涉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委党校、省工商联、省人事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省计划经济委员会、浙江日报社、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省文物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体委、省航运管理局、省土地管理局、省石油化学工业厅、省医药管理局、省电子工业局、省海洋局、省机械工业厅、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省钱塘江流域中心、省丝绸集团公司、省煤炭集团公司、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省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九三学社等单位。此次开放的档案反映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浙江在文化、教育、农业、林业、商业、水利、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海洋渔业等领域的发展情况。 二、开放档案利用手续 单位和个人持有效证件,均可通过网络或到浙江省档案馆申请利用开放档案。
咨询电话:0571-85214661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丰潭路409号浙江省档案馆 特此公告。
浙江省档案馆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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