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浙江省档案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浙江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评审工作,共评出拟授奖成果16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凡对拟授奖成果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成果是否达到奖励条件及奖励等级等实质性内容有争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向省委办公厅档案监督管理处申请质疑并附带证明材料,邮箱:85117880@163.com。对有争议的项目,经调查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公示结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争议未处理完毕的成果暂不授奖。 浙江省档案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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