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档案科技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我局制订了《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委办公厅档案信息化处。 联系地址:杭州市丰潭路409号浙江省档案局;联系电话(传真):0571-85111528;电子邮件:djglc@zjda.gov.cn,联系人:陈卓君。 附件: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档案局 2020年12月31日 |